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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破获45亿走私烟酒案 涉嫌偷漏税约20多亿

2014-11-01 07:47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破获45亿走私烟酒案 涉嫌偷漏税约20多亿

    现场查获的走私香烟涉及双喜、黄鹤楼等多个品牌。

  内地售价6元香烟出口价仅2元“出口专供”境外游一圈走私利润高达100%。

  “出口专供”的烟酒比内地销售的便宜不少,但都不在内地销售。有走私集团就打起了这些出口专供烟酒的主意,在境外收购,通过中越边境非设关地走私入境销售,涉及中华、黄鹤楼、双喜等多个品牌。这些出口专供的香烟境外游一圈,利润高达100%。

  近日,广州海关捣毁了一个跨国、跨地区特大绕关走私烟酒犯罪团伙,该团伙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就走私烟酒350货柜,初估案值高达45.2亿元人民币,涉嫌偷漏税款约20多亿元。

  1、中华、茅台等“出口专供”频现市面

  近年来,海关缉私人员通过市场调查发现,有大量印有“出口专供”字样的国产香烟在广州、佛山、东莞等市面上批发销售。当问及香烟的进货渠道时,烟贩们却都讳莫如深,这引起了缉私人员的警觉。

  经过初步排查,缉私人员发现,一个以郑某杰为核心的走私烟酒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走私团伙自2010年开始,涉嫌将高档烟酒从境外各地运往越南,再伺机从中越边境绕越设关地走私进境,然后转运珠三角几大城市分销,平均每月走私烟酒约20个集装箱,其中就包括大量国产品牌的“出口专供”香烟,涉及黄鹤楼、中华、双喜、芙蓉王、云烟、红塔山等多个品牌,还包括少部分“出口专供”的茅台等名酒。

  由于该团伙走私活动涉及地域广、人员多、规模大、时间长,广州海关缉私局当机立断,成立代号为“115”的专案组,全面铺开侦查工作。

  2、80后“杰仔”狡兔三窟迂回走私

  该走私团伙的核心郑某杰,人称“杰仔”,80后,粤东某地人。2010年前后,“杰仔”结识了在广东佛山大沥开烟酒档的秦某华“秦姨”,便向她极力推介走私入境的香烟。看到价格便宜、利润可观,“秦姨”与“杰仔”一拍即合,很快就成了“杰仔”在佛山的最大货主。“杰仔”又同他的老乡、东莞某烟酒档老板郑某伟搭上联系, 同样将走私烟酒推销给了郑某伟。此外,“杰仔”在内地还密切联络多个买家,他们大部分都是“杰仔”的亲戚或老乡。无论是谁,狡猾的“杰仔”都要求他们必须配备3部手机,分别跟“杰仔”、送货司机及下家联系,以保障交易的“安全”。

  在联系内地买家的同时,“杰仔”还遥控着在中越边境专司闯关走私的何某新团伙和湛江“肥仔”车队,委托他们将烟酒从越南绕关走私入境,并通过粤桂陆路通道运送到珠三角各大城市,交到“秦姨”、郑某伟等买家手中。

  3、“出口专供”境外游后走私入境

  打通了买家和闯关运输车队两个关口,走私团伙境外囤积“出口专供”烟酒的行动就更加肆无忌惮。

  郑氏团伙在香港等地成立了“X星”等贸易公司,专门负责收购烟酒,并直接与内地一些烟厂签订合同,订购“出口专供”香烟。除了自行购买,郑氏团伙还通过香港人郑某肯等团伙购买烟酒,发运到越南。他们还利用非洲某国的烟草公司,将目标市场为非洲的“出口专供”香烟居间倒手,通过新加坡等第三国转关运到越南。同时在越南成立代理公司,负责通关运作,将各种渠道购置的烟酒囤积在越南海防等地的保税仓库里,伺机分拆走私进境。

  如此一来,狡猾的“杰仔”及其背后的多个走私团伙,形成一个集团化、专业化的走私网络,通过多种手法走私烟酒入境,冲击着国家进出境管理秩序和内地烟酒市场秩序。

  4、两省区六地同步抓捕捣毁走私团伙

  由于团伙核心“杰仔”、香港供货商郑某肯等重要嫌疑人经常在境外,“115”专案组抓捕行动迟迟不能开展。直到今年3月8日,郑某肯从深圳口岸入境,专案组择准时机成功将其抓捕。随着郑某肯到案,一场跨越广东、广西2省区6地的大规模收网抓捕行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3月9日凌晨,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广州海关缉私局调遣出动210余名警力,分成48个行动小组,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湛江及广西等6个片区实施抓捕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现场查扣运输车2辆,查扣涉嫌走私的香烟6000多条以及酒5万多瓶。

  海关初步查明,自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期间,郑氏团伙共计走私香烟和酒类逾350个货柜,案值高达45.2亿元。

  目前,广州海关缉私局已对涉案的16人执行逮捕,9人取保候审,并对潜逃境外的郑某杰开展跨国追捕。该案已于2014年9月2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何出口又走私回来?

  “115”专案人员介绍,在郑氏团伙走私进境的19万件香烟中,“出口专供”回流入境的香烟超7万件(每件50条)。而从查扣的电子邮箱数据显示,实际走私回流的国产香烟远远超过此数量。到底是什么原因驱使着郑氏团伙“费尽周折”, 将“出口专供”香烟又走私进境呢?

  办案人员介绍,内外的价差是烟酒回流走私的主要诱因。据介绍,内地销售的香烟除了17%的增值税以外,还有40%~45%的消费税,而专供出口的香烟货价里是不包含这些税的。侦办此案的广州海关番禺缉私分局侦查科科长介绍,内地售价6元钱一包的香烟,专供出口的货价为2元钱左右,扣除偷运的成本,最后走私到内地来,走私利润在100%左右。

  (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朱立广 刘田力 李慧)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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