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0月13日电 香港特区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等人涉贪案,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开始接受控方盘问。提到2005年许仕仁上任前几日,新鸿基地产与他签订礼顿山单位的新租约,郭炳江表示是到本案开审后,从控方证人的证供才知,合约是哥哥郭炳湘安排,他在2005年时不知单位租约期及租金。
控方质疑为何由本案第四被告陈巨源负责签租约,租约期总租金480万港元,而郭炳江又恰巧在签约前一两日向陈巨源,支付480万港元。郭炳江表示,陈巨源协助他向许仕仁支付1080万港元顾问费尾数,但他分了几笔还款给陈巨源,480万元只是其中一笔。(罗慧姗 曹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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