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顺义区马坡镇副镇长李库,将马坡敬老院的房屋和土地租给儿子名下的公司,后又将房屋、土地产权等一并过户给儿子公司,并骗取拆迁款近7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李库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后上诉,三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顺义区马坡敬老院是1989年马坡乡政府占用北上坡村集体土地兴建而成的,马坡镇政府于2003年11月18日与北上坡村委会签订协议,以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北上坡村委会。
李库曾任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副镇长,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2年6月19日被羁押,同年7月3日被逮捕。2003年至2004年间,李库于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副镇长的便利条件,为他的儿子李学勇注册了北京晨羽众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羽众邦公司),并帮助儿子的公司租用了原马坡敬老院房屋及土地。
但晨羽众邦公司租用了敬老院的土地后却一直没有实际经营,而是陆续在土地上建设房屋。后马坡镇为部分企业补办土地证、房产证,李库利用这个时机,在明知晨羽众邦公司不符合补办要求的情况下,采用隐瞒真实用途、虚构房屋所有权人知情的方法获取相关证明材料并上报,并将属于马坡镇北上坡村委会的原马坡敬老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办理在晨羽众邦公司名下。此后,在2010年10月拆迁时,李库又将原马坡敬老院的房屋重置成新价近7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库采用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库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并责令李库退赔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办事处北上坡村民委员会经济损失近70万元。
李库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他跟他的辩护人都认为,他没有编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涉案财产的行为和故意,不构成诈骗罪。
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和鉴定意见等证据,足以证实李库利用其担任副镇长的职务影响力,为其子注册公司,在明知该公司不符合补办土地证、房产证要求的情况下,采用隐瞒真实用途、虚构房屋所有权人知情的方法使该公司获取二证,并最终将本应属于他人的拆迁款非法占有的事实。一审法院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三中院最终驳回李库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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