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9月1日消息 8月18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一份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这份清单是如何出台的?如何确保实施到位?如果患者执意要求输液该怎样应对?
四成患者接受输液
2013年9月至11月,安徽省开展了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并在国家要求的样本量的基础上做了较大扩增,共在36个县(市、区)入户调查60678人(城市30597人、农村30081人)。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区居民的两周患病率为22.8%,共计13818人,其中32.7%的人(4519名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输液治疗的比例为39.6%,即近四成患者就诊时进行了输液治疗。其中,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输液的比例分别为44.1%和42.3%。
此前,该省对一家三甲医院的调查显示,近50%的患者(家属)曾主动要求输液治疗,为避免是否输液当然不可一概而论。”吴振宇说,53种常见病、多发病虽然不是急危重症,但疾病存在动态演变过程,看似平常的小病也许潜伏着危重并发症,是否输液要由临床医生综合病情后作出决定。
这意味着,在紧急、特殊情况下,这53种疾病可视情况采用静脉输液治疗,但应在处方或病历上予以说明。
把输液纳入监管指标
对于如何加强对医院输液的监管,吴振宇说:“医院对医师不合理输液情况,不能仅仅采取处罚措施,如扣奖金、罚款等,还要通过教育、培训,让医务人员树立起合理用药的理念,规范输液。”
据悉,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正在制定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绩效考评机制,届时将把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情况纳入监管和考核指标。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并督促改进。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医疗机构负责人收入挂钩。
有人担心,“取消输液会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吴振宇说,今年年底,安徽作为改革试点省将医疗纠纷,有40%的医师满足了患者的要求。
临床实践中避免“一刀切”
此次出台的通知,确定了53种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其中内科疾病24种、外科疾病18种、妇科疾病7种、儿科疾病4种。通知要求,临床医师今后治疗上述疾病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安徽省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吴振宇说,如果有些患者对此不理解,主动要求输液,医生首先要予以解释和劝说,帮助其了解相关知识和政策,说服患者放弃输液,选择口服药物;面对一再坚持的,可作为特殊情况在处方上说明理由,并让患者签字。
面对这份清单,有网友认为,官方发布的这份清单对指导患者就医有参考价值,值得收藏;业内专家认为这份清单比较严谨,符合医学科学规律。但也有人担心,这份看起来有些“一刀切”的清单,是否会对医生的诊疗产生干扰?
“治疗53种常见病、多发病,在通常情况下不采用静脉输液,但患者病情轻重不同,也有个体差异,进一步深化医改,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省级和市级公立医院也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将不再依靠销售药品获得收入维持运转,因此,减少或取消输液对医院的经济效益不会有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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