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27日电 27日,阜新市委宣传部公布了其下辖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在抗旱过程中暴露出的部分抗旱水源工程因严重质量问题、缺少配套设备等无法使用事件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这一工程存在涉嫌串通投标、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监理单位把关不严、建设单位截留资金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
新华社16日播发《重旱区抗旱井成摆设,主管部门一问三不知——辽宁阜蒙县打井乱象调查》,曝光辽宁重旱区阜蒙县部分乡村近三百眼抗旱井因工程质量、缺少配套等问题成为“摆设”,此外,工程还存在向当地村民收取押金、打井通讯费等问题。
稿件播发后,阜蒙县纪委牵头,由监察、审计、检察以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逐井核查3个村282眼井。
经查,被曝光的这一项目为2011至2012年的国家发改委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共打井282眼。这一抗旱水源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涉嫌串通投标问题;二是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有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问题;三是监理单位不负责任,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监督缺位;四是建设单位资金拨付不到位,有截留资金问题;五是存在管理体制机制不顺问题,后续管理不善;六是镇村干部对群众反映的机电井质量和相关配套设备问题解决不及时,存在不作为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阜新市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对阜蒙县发改局原副局长、县新增粮食产能办公室原主任李洪志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予以立案侦查,县委常委会已对其免职;阜蒙县公安局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施工单位辽宁嘉隆市政工程公司立案侦查,对法人代表郭晓舰刑事拘留。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开发办等相关涉案部门的涉嫌犯罪问题正在调查之中。
阜蒙县决定对蜘蛛山镇镇长刘长龙、分管副镇长韩若玉、镇水利站长张学新予以免职处理,并由县纪委监察局对上述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调查,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时任副县长涉嫌渎职和违纪等问题,市纪委已立案调查。(记者 孙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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