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近日,一名贵州网友给省长留言,称思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李某于6月3日午后醉酒闯入女生宿舍,并拍打学生。对此,贵州省教育厅答复称,时任学生科科长的李某在没有女宿管员陪同下,进入女生宿舍,违反了学校纪律,拍打学生是变相的体罚,且拍打对象为女学生,影响了教师的崇高形象,违反了师风师德的有关规定。
回复介绍,目前学校已停止李某学生科科长的职务。同时,把李某的违纪事实向思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五纪工委汇报,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五纪工委已受理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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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思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科科长中午喝酒醉后闯入学校女生宿舍,并闯入某间女生寝室揭开女生被子,当时学生正在午休。导致整个女生宿舍非常恐慌。请问有谁敢把子女送到职校读书?学校至今也未处理此事,希望严肃处理这位学生科科长,严重违犯有关工作纪律,违犯教师职业道德。此事已向县长信箱和县纪检监察投诉举报,至今没有回复,而且县长信箱里已经删除,我们当家长的希望省长管一管此事,严肃处理这位学生科长。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铜仁市思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科科长李XX在午休时间违规进入女生宿舍,拍打学生事实成立。李XX在没有女宿管员陪同下,进入女生宿舍,违反了学校纪律。拍打学生是变相的体罚,且拍打对象为女学生,影响了教师的崇高形象,违反了师风师德的有关规定。鉴于此,学校作出了如下处理:停止李XX学生科科长职务。同时,把李XX的违纪事实向思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五纪工委汇报,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五纪工委已受理并立案调查,如涉及其它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目前纪委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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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您好,我是一名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在2012年底给六盘水市水城县玉舍镇政府供应了480吨鹅卵石用于乡镇改造,直到现在政府和开发商还没有给我结清8万多的货款,和他们联系了差不多两年,他们总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一拖再拖。我创业之路刚起步,缺的就是资金,而他们却不给我结清货款,以致于我现在创业困难。党和政府一直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我们这些大学生好不容易选择了自主创业,却被政府和开发商拖欠货款,这种行为不是严重阻碍了我们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道路吗? 请省长一定要帮帮我,帮我向政府协调下,让他们把我的货款结清,在此先谢谢省长了!如果这次再得不到解决,我只好向中共中央反应情况了,相信习主席和李总理了解到我的艰难创业之路,定会全力帮我解决此事! 如若这个问题得到省政府的解决,我会万分感激,同时也会更加相信党和国家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此致敬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2年10月,水城县玉舍镇实施城镇旧房立面改造,由六盘水九鼎公司负责施工。施工中,六盘水九鼎公司向您订购了一批五彩鹅卵石,因施工方原因,玉舍镇对六盘水九鼎公司作了清场结算处理,并付清了旧房立面改造的全部款项。您的五彩鹅卵石货款应由六盘水九鼎公司负责支付,建议您与六盘水九鼎公司自行协商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如果您掌握该项目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请直接向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858-8935649);如有疑问,也可与六盘水市政府联系(联系人:曹思义;联系电话:1868548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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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及部分亲戚被骗到贵阳观山湖区世纪城龙宇苑做传销(连锁经营,资本运作),据了解世纪城附近龙字开头的小区(龙锦苑,龙耀苑)有很多从事传销的人,希望贵阳有关部门能严厉打击传销,让家人早日醒悟回家。希望得到重视,能让各位受害者家属早日等到家人。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观山湖区政府、贵阳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调查,现回复如下: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各苑均是以“龙”字开头的,有20多个苑区,近500多栋楼。由于您匿名留言,且无相关信息,很难及时有效地开展入户核实、清理打击等相关工作。 一直以来,贵阳市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均保持高压态势,以“打、疏、堵”为主要方式,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催网络”为主攻方向,对涉及传销的案件实施精准打击。同时,“两严一降”工作开展以来,贵阳市以打传、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为抓手,三管齐下,齐抓共管。以入户清理为突破口,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小区进行走访清理,对疑似传销人员进行劝离遣返。特别是今年以来,观山湖区开展了大型专项清理打击行动11次,各社区及部门组织清理打击传销行动50余次。据统计,2012年以来,在观山湖区从事传销人员共21300人(次),已打击和清理劝返17300人(次)。 此外,观山湖区政府按照“平安建设‘十件实事等要求,加强了居委会人员、阵地和经费保障,落实了“一比一”社区派出所及居委会综治站建设,每个居委会配备了1名驻村居民警和2名大学生,积极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同时,按照《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强化出租屋的管理,完善有关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及外来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初步实现出租屋全面纳管、人员信息全面登记、重点人员、重点户的管控不脱管,实现了对出租屋的立体监管,让涉传人员无处藏身,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共出动2100人(次),排查出租屋4229套。 传销是国家和政府坚决予以打击的违法行为,请广大网民朋友不要相信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下一步,贵阳市将继续加大打传力度,全面清理传销人员。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网民朋友进一步加强对传销危害的学习,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不参与、不宣传、不迷信传销活动,踏踏实实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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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长,你好 我是一位尿毒症病患者,今年6月1日后,慢性病的医药费报销为何这么低(以前是85%,现在只有45%)到社保局一问,说是省政府的文件规定的。现在只能报这么多。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这一部分靠透析维持生命的患者的死期到了。以前大家都说党的政策越来越好,看来我们这部分人是体会不到了,因为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要支付三四千块钱的医药费能撑多久?作为患者,为了不拖累家人,也只有自戕了,特别是一个干了三十多年工作的退休职工,付出了血以火的青春,到头来确落得如此下场,这就是我们这一部分人的悲哀吧。 望省长可怜一下吧,给条生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有关业务处室即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了解,您因身患尿毒症需 长期肾透析(在黔西南州内医院进行肾透析),由于我省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医院将透析耗材费用转嫁给参保人,导致其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降低,造成患者及家庭负担过重。 按照省物价局、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黔价费[2003]127号)规定,肾透析一次性医用耗材不能纳入医院收费范围,但我省一些医院未执行物价规定,仍在收取肾透析一次性医用耗材费用,针对该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建议由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为及时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7月初,黔西南州人社局即与州内三家开展肾透析的三甲医院达成协议,对肾透析项目按次定额包干,根据慢性病的相关政策进行结算,以解决肾透析患者自付费用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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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敏尔省长:2014年三月初,兴仁县政府征用东湖社区农民用地,土地征收标准为23391/每亩,远远低于贵州省其他县市区的标准,关于果林的赔偿是定量的83棵每亩,多的也不予赔偿,远远低于其他地区果林的标准,当地有些属于新品种经济果林,也是按照每亩83棵的标准赔偿,完全不符合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根据中央一号文件20条的精神: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健全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 当地政府不为农民考虑,为征地事宜还和当地农民发生矛盾和冲突,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望陈敏尔省长对此事给予关注。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兴仁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处,现回复如下: 兴仁县东湖街道位于兴仁县新城建设区。兴仁县政府征用东湖街道东湖社区土地,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兴仁县土地征收搬迁安置及“两违”清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仁府发[2013]133号)执行。即:耕地征地补偿23391元/亩,且被征用土地上凡有农作物的,一律按水田710元/亩,旱地605元/亩的青苗标准进行补偿。此外,为考虑失地农民利益,按已征地亩分(计算到分),每征用1亩旱地,每月领取100元(全年1200元)基本生活保障金;每征用1亩水田,每月领取120元(全年1440元)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时间从交出土地使用权次月起至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期满为止。果树赔偿标准也是严格按照该文件规定的(果树苗期、产前期、初产期、衰产期、盛产期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补偿)补偿标准执行的。 关于当地政府不为农民考虑,为征地事宜还和当地农民发生矛盾和冲突的问题。征地工作组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按照“通知被征地农户到场—征地人员测量土地及苗木—征地人员填写土地实测表—被征地农户签字确认—被征地农户上交存折复印件—征地人员测算农户应得补偿款—征地人员打款至农户账户(农户如对款项有异议可到街道办事处复查)等程序进行,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和劝导工作,未发生一起冲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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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开车超速的驾驶员反映,交警大队录入超速的代码为:13523-13523,对此,不知道什么意思,很不理解,为什么要用这个代码呢,超速不足20%的,代码为13520或13521等,都有相应的违法代码,而全国都没有13523这个违法代码,究竟是怎么回事,很纠结,关键是这个违法代码在交警总队网站上不能自主处理,必须到违法的交警大队开罚单,作为当今便民利民相关政策来说,是不符的,因此,大家都在想,是不是存在哪个大队开罚单,罚款存入哪个大队的账户呢,还是有什么利益问题...,总之,交警执法是好事,但是通过执法来与利益挂钩是不行的,现在有部分交警采取钓鱼执法,到处设置陷阱,让你不知不觉的违章,就算设置陷阱也好,违章也罢了,接受处罚也是应该的,但是不能通过这种手段来做,应该注重便民利民,要不然,交警总队网站的自主处理平台可以关闭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省公安交管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与监督! 经调查核实,2014年3月3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统一升级,在原有交通违法代码的基础上,对部分代码进行了调整和更新。新增了交通违法代码13523,对应“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违法行为。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及时更新了与之对应的互联网交通违章自主处理系统,但由于系统故障,导致群众不能在自主处理系统处理代码为13523的交通违章行为。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省公安厅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互联网交通违章自主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排除了故障。7月17日起,违法代码13523所对应的交通违章行为可通过自主处理违法系统进行处理。(杨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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