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因不满派出所传唤同村两位村民回所进行讯问,柳江县穿山镇一村民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并殴打派出所民警,致使派出所不能正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8月11日,柳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韦罗蒙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0日23时许,被告人韦罗蒙在得知柳江县公安局穿山派出所民警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韦甲、罗华传唤至派出所讯问后,纠集同村3人一起到穿山派出所,并授意李林去叫人。韦罗蒙4人先驾车至穿山派出所大门前,向执勤民警提出立即释放韦甲、罗华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4人未经允许冲入穿山派出所,韦罗蒙对阻拦的民警进行殴打,后韦罗蒙等人被在场民警控制。
韦罗蒙授意的李林纠集他人随后赶到穿山派出所,与在场的十多位村民推拉、拍打穿山派出所大门并威胁执勤民警释放韦甲、罗华、韦罗蒙,致使穿山派出所长达30分钟不能正常工作,车辆和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出入,直到柳江县公安局大批警力赶到,将部分围堵人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柳江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韦罗蒙伙同他人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被告人作为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应予惩罚。为此,针对韦罗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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