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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立棚户区改造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2014-08-05 08:03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8月5日讯 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并提前谋划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通知要求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棚户区改造任务重、链条长,需要发改、国土、住建、财政、金融、农垦、林业等多个部门协同推进。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国将建立棚改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根据《通知》,市、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方式,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为了防止“棚改新房”变“闹心房”,《通知》还要求开展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检查。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入住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查,重点是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安置住房,对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居住安全。

  与以往不同,《通知》首次提出新建安置住房小区要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安置住房小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做好物业服务工作。要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邮政、金融、电信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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