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问题线索、突出集中查办、健全完善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强化督察督办、公开通报曝光……”,这些都是出现在北京市纪委近日出台的《关于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关键词。这也彰显出北京市纪委查处农村基层“小官巨腐”的坚定决心。
此次专项行动既是认真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同时也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四风”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将自7月中旬至今年年底在全市13个涉农区县全面开展,主要对象就是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农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干部。查处的重点主要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问题;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农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在此期间,北京市纪委相关部门将对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底受理的涉及乡镇及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对其中的典型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核实,确定一批重点案件。在此基础上,集中查办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此实现加强警示、形成震慑的目的,督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不仅如此,方案还要求各区县纪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问题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健全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使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改革措施,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供长效化保障。
为确保此次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市纪委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一手抓重点案件督办,一手抓监督检查工作,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市纪委将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开通专项行动专栏,公布12388信访举报电话,各区县纪委也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各区县将成立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北京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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