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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望奎高速路补偿单方违约 拖欠农民1800万元

2014-07-18 0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哈尔滨7月18日电 前不久,记者接到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海峰镇恭头二村村民于佰生等多位村民的投诉,2009年建设绥北高速公路(望奎段)时,村民与望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每平方米土地补偿19.80元,但实际领取补偿款时,政府却按每平方米16.80元的支付给村民。

  据村民介绍,恭头二村共征土地36.6715公顷,每平方米差价3元的话,总价格相差一百多万元,村民多次讨要应得的补偿款无果。据村民透露,当地交通局(当时负责征地拆迁)还将集体机动地补偿款150多万元直接给到了村书记的个人账户。

  征地拆迁领导不知道哪块地是机动地

  7月5日,记者来到望奎县交通局了解情况,当年负责征地补偿领导小组负责人交通局副局长李百春告诉记者说,“当年农民补偿款是按区片价每平方米24元进行补偿的,其中包括养老保险费10元,剩余14元按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即每平方米9.8元,两项合计为19.80元。相差3元钱的事是因为我当时掌握的政策不准,确实与被征地农民签订了19.80元的合同,因为被征地农民不同意办理养老保险,我们就按24元的70%,即每平方米16.80元进行补偿的。征地补偿资金上面(指绥化市)拨给我们3千多万,其它资金由我们县里匹配。”

  关于机动地补偿款为什么给到村书记个人账户的问题,李副局长说,“我们不知道哪块是机动地,我们按村上报上来的总面积进行发放,因为这笔补偿款在交通局,都是当时局长赵国君签字由村干部领取的。”

  集体机动地补偿款打到了村书记个人账户

  从望奎县交通局出来,记者拨通了恭头二村村书记郝振斌的电话,郝振斌在电话中说,“机动地补偿款151.6742万元交通局是给到我个人帐户了,但这笔钱都用于修路了,我们镇上有台帐,修路的事不用召开村民大会,村民都同意。”对于郝振斌的说法,村民于佰生说,“这笔钱修路我们跟根本不知情,也没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我们也不知道修的哪条路,村上的白色路面都是国家投资修建的村村通,为什么说这笔钱修路了呢?即使镇上有台帐是否真实我们村民不知道。”

  据记者了解,绥北高速(望奎段)征地涉及三个乡镇多个村屯,其中海峰镇恭头二村会计张学民提供本村征用土地面积28.6600公顷,这与望奎县人民政府2011年1月18日发布【2010】第5号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显示的海峰镇恭头二村土地补偿面积为36.6715公顷明显不符。至于其它乡镇、村屯是否也存在面积不符的情况,记者不得而知。

  征地补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补偿标准为何签了又改?机动地补偿款直接发放给村书记如何保证村民们的利益?公告面积与村上被征耕地面积不符,余出的补偿款去了哪里?截止记者发稿前望奎县人民政府对绥北高速公路(望奎段)三个乡镇多个村屯30%集体补偿款(包括每平方米保险费3元和安置补偿费4.2元)约1800万元仍没有补偿到位。本网将对征地补偿拨付款项等问题继续调查。(庞井力 佟庆和)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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