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6月1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8日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绝不容忍或姑息任何暴力行为。若有任何违法、破坏社会安宁或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会采取果断行动,包括即时拘捕,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不受破坏。
13日有示威者以暴力手段冲击立法会,警方执法拘捕21人,并将190人移离现场。李家超指,警方当日采取的行动是合法、必须、合理和恰当的。
对于20日可能有人再度采取激烈行为冲击立法会,李家超指,立法会秘书处与警方已研究有效的安排防范冲击、攻入立法会的人可能作出的激烈行为。
对于有人在互联网上号召冲击立法会甚至传授暴力手段方法,李家超表示,警方正在跟进调查。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虚假或煽动他人犯罪的信息可能触犯有关法例,一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此外,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煽动他人干犯任何实质罪行已属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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