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图 图片来自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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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温州6月12日电 据温州鹿城警方通报,2014年6月12日上午,温州市区县学前路发生一起爆炸案件,嫌疑人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上午9时35分,温州市区县学前路48号附近发出“砰”的声响,鹿城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将嫌疑人当场制伏,现场缴获另一个尚未引爆的爆燃物。经初步勘查,引爆的爆燃物由鞭炮与打火机捆绑而成,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
现场一市民告诉记者,该嫌疑人戴着一副眼镜,脸色苍白。“他看上去就很不对劲,很紧张,手一直在抖。一只手拿着打火机,一只手拿着像炸药的东西。警察反应很快,马上就抓住了。”
经审讯,嫌疑人胡某,1957年出生,鹿城区人,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有多年吸毒史,案发前刚吞食过高浓度冰毒,神志恍惚。根据法医建议,嫌疑人已被送往医院洗胃救治。目前,具体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张茵 汪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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