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会玲 许艳敏)警察蜀黍们,做惯了万家灯火背后的无名英雄,你有木有一个愿望,走进荧幕里为大家展示自己的才能?那么你又敢不敢想象,有一天你也能成为河南公安的形象代言人,向观众展示河南公安的亮点工作呢?
现在,机会来了!参加本次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推广团队代言人评选活动,你不仅能够以演员的身份参与到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工作宣传片的拍摄,还能够成为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形象大使,为河南公安“带盐”哦!
为推广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互联网+”便民服务影响力,做出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互联网+”便民服务宣传代表作品,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举办“互联网+”便民服务推广团队代言人评选活动,组织建立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推广团队,具体安排如下哦!
一、评选人员要求
(一)河南省公安机关正式民警;
(二)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良好,对本警种业务熟练,精通网络语言;
(三)对“互联网+”便民服务工作有独到见解。
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选的河南公安“互联网+”推广团队代言人主要工作内容是参与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活动,主要参与:
(一)结合当前互联网“网红”热潮,在微信、微博中推出热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帐号,宣传推广“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新增功能和警方最新资讯,及时与网民沟通互动,深入了解群众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
(二)定期参与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的采访、座谈节目,集中宣传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工作。
(三)以演员的身份参与到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工作宣传微电影、短视频的拍摄,传播河南公安亲民爱民、与时俱进的先进形象。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一)报名阶段(9月22日至24日)
凡符合条件的民警均可于9月24日17时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新浪邮箱(xwfyrbgs@sina.com)参与报名。
(二)评选阶段(9月25至10月10日)
1.预选。省厅将组织专人对候选人进行资料审核,通过投票等形式推选出首轮参与网上展示、评选的候选人。
2.展示投票。省厅将在“平安中原”双微平台、“河南公安微警务”微信服务号、“湛蓝心部落”微信公号、河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开设专题页面,展示推广候选人,并开通投票。
3、评选产生代言人。根据投票结果,由省厅“互联网+”办公室邀请相关警种负责人、社会媒体专家进行评审,产生20名民警代言人,组建成河南公安“互联网+”推广代言人团队。
四、报送内容
自荐民警需于9月24日17时前报送以下内容至新浪邮箱(xwfyrbgs@sina.com):
1、警服照1张,生活照3—5张;
2、微视频1—2分钟(用于自我介绍,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通过手机拍摄,也可专业拍摄);
3、一段符合本警种特色的推广宣言(不超过20字);
4、个人简介(包括兴趣、爱好、人生格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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