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会玲 许艳敏 通讯员 张星)近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从春节前夕至今,我省居民住宅类火灾频发,着火物质均为房间内的家具、杂物等,火灾不大,但都造成了人员伤亡,令人十分痛心:
2017年1月8日2时03分,南阳市方城县裕州南路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1人死亡(男,32岁)。经侦查,发生火灾的建筑共4层,砖混结构。着火物质为1楼房间内的家具、杂物等。
2017年1月28日,鹿邑县太清宫镇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3男2女,其中1名为5岁女童,均系亲属关系)。起火建筑地上2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着火部位位于1层房间内,着火物质为房间内存放的生活用品等,过火面积约45平方米。
2017年1月29日15时11分,荥阳市河阴路与演武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国税局家属院居民楼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一栋六层砖混结构居民楼,着火部位位于3单元二层东户,着火物质为家具、杂物。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1人死亡(男,40岁左右)。
2017年2月1日16时57分,中原区工人路52号院13号楼1单元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一栋七层砖混结构居民楼,着火部位位于一层中户,此次火灾着火物质为床铺及杂物,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男,70岁)。
2017年2月4日2时47分,封丘县城关镇幸福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一民房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单层砖瓦结构,共2间,东侧房间过火,房顶已坍塌。此次火灾着火物质为家具、杂物等,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火灾共造成2人死亡(一男一女,系夫妻关系)。
2017年2月6日6时39分,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上陈东村一村民住宅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村民自建住宅,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起火部位为1层客厅。此次火灾着火物质为家具、杂物等,过火面积约45平方米,火灾造成一人死亡。
2017年2月7日12时38分,安阳市殷都区文源街与中州路交叉口一居民楼4单元3楼中户发生火灾。经侦察,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共6层。此次火灾着火物质为家具、杂物等,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1人死亡(男,51岁)。
2017年2月8日11时21分,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杨庄村北二道街一民房内起火。起火建筑为单层瓦房,起火部位位于客厅取暖炉处,燃烧物为沙发等,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2人死亡。经初步走访和调查得知,死者李某当天大量饮酒。经询问当事人并从火灾痕迹初步分析,疑似李某为取暖炉换煤球,将尚未完全熄灭的煤球放置在纸箱内,从而引燃纸箱和附近的沙发。
上述火灾的具体火灾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分析这几起亡人火灾情况,可以发现一些规律和特点,如火灾均发生在居民楼院和居民家庭,而且多数发生在夜间,起火原因包括违规用电、用火不慎、吸烟、返回火场救人和取财物等。从这些“小火亡人”的惨痛案例中,我们也能发现,居民消防意识淡薄,未能掌握正确的用火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缺乏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是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平安是幸福的基础。火灾教训是惨痛的,希望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能将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绝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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