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会玲 许艳敏 通讯员 刘国保)个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被非法出售,令人深恶痛绝。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信息大多是被各行业的“内鬼”所卖。11月15日,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警方刑事拘留了一名移动公司的代理商,因其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
10月15日,中国移动郑州分公司张先生向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报案,称因媒体报道,并经公司核查,发现位于郑州市英才街香山路附近的一家代理商非法出售客户个人信息。
据了解,郑州某省会媒体记者接读者线索后通过暗访调查,以隐秘身份从该代理商处以300元的价格买得3000条客户信息资料。10月14日,媒体刊发了该记者对此事的暗访报道。获悉此事后,移动公司当即开展核查,并确认了此事。
长兴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受案后立案侦查。11月14日,民警将代理商上官某某抓获。经讯问,上官某某供认10月份因贪图个人利益将3000条客户信息卖给了“一个售楼部的人”。另外,其还供认2014年10月,曾将数万条客户个人信息非法出售。
11月15日,上官某某因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长兴路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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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