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全省各交警支队源头化管理部门:一是排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的违法未处理车辆,各交警支队源头化管理部门一律书面通报车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运管、安监等部门通报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情况。二是排查中发现辖区运输企业存在问题的,要强化跟踪督办。对限期没有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查找存在类似问题企业,并举一反三,务必整改到位。三是对车辆违法率、事故率高,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空壳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重点营运驾驶人,坚决予以降级,并取消营运资格;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列入黑名单。四是各地交警客货运车辆源头管理部门要持续根据总队在2016年8月25日下发的《关于建立常态化约谈和抄告机制的通知》和《关于与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的通知》两个通知要求,建立常态化约谈和抄告机制,对本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发生交通事故的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约谈并向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抄告,每月至少一次,并按要求与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共同全力确保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总队要求各被约谈运输企业所在省辖市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的客货运企业源头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监督落实,上报整改落实报告,确保约谈落到实处。
【严查】河南交警在警示、曝光、约谈的同时,在春运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违法、货车超速超载等野蛮危险驾驶和校车违规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回家平安。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