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鼓吹以印孟模式解决南海争端 中国没有压力

2014-08-01 07:42 来源:环球时报

  美国彭博社7月31日刊登奇文,称“印度与孟加拉国解决领海之争给南海争端以示范”。文中将印孟7月接受国际海洋仲裁法庭关于孟加拉湾超过20万平方公里海域的归属权判决作为范例,敦促中国与南海主权声索国通过国际仲裁解决领土争端。对此,中国南亚问题专家傅小强告诉《环球时报》,中国对南海拥有长期的历史管辖权,孟加拉湾海上划界绝不能与南海问题联想类比。

  据彭博社报道,在此次仲裁中,印度让出约1.95万平方公里此前主张的领海,但获得印孟边界哈拉帕汗嘎河河口附近海域的控制权,该地区因丰富的油气资源成为印孟两国海上争议的焦点。联合国5位海洋法法官以4比1通过了这次判决,甚至给予超出孟加拉国要求面积的海域。孟加拉国方面赞赏印度做出的“让步”,认为此举有利于共同开发海上油气资源。印度外交部副部长辛格也表示,这一判决结束了长期遗留问题,彭博社称之为“两国和平解决领海争端的一个范例”。

  尽管印度和孟加拉国官方均表态支持联合国的裁定,但失去原先主张的大面积海域的印度并未主动公开这一消息。《印度每日电讯报》近日援引一名参与谈判的印度官员的话说:“坦率地讲这一判决不利于印度,甚至可以说有些荒谬,判决所依仗的证据是极其可笑的。”

  这是孟加拉国又一次通过联合国判决解决海域争端,2012年孟加拉国同缅甸通过同样的方式解决两国争议。目前印度舆论界普遍强调的“胜利”是获得了哈拉帕汗嘎河河口地区的控制权,但这一地区实际早已被印度控制。

  印孟海上划界争端源于英国殖民统治者1947年炮制的印巴分治协议。当时,英印总督把孟加拉一分为二,东孟加拉归巴基斯坦,而西孟加拉归印度。由拉德克里夫爵士1947年8月提交“拉德克里夫裁决”,表面上划定了两国的陆上边界,但双方对很多概念都有不同解释。1971年孟加拉国独立后,继承了印度与东巴之间的边界,海上划界问题也随之产生。

  印度和孟加拉国虽然同意把陆上边界终点作为两国海上划界的起点,并都同意以“拉德克里夫裁决”为依据,但两国对该裁决和陆上边界终点的解释却大相径庭。原因之一是作为印孟天然界线的哈拉帕汗嘎河在注入孟加拉湾的入海口处制造了许多冲积三角洲,甚至在河流入海口曾新增一个面积大约2500平米的新岛屿,这就是后来引发印孟近30年主权争议的新穆尔岛(孟称“南达尔帕蒂岛”)。原因之二是孟加拉湾后来发现了巨量油气储备。近年两国的大陆架和海上资源之争越演越烈,孟加拉国终将争端诉诸国际法庭。

  据彭博社报道,来自华盛顿的律师雷切尔在此次仲裁中为孟加拉国作辩护,他也正在帮助菲律宾就与中国争议的南海问题寻求国际仲裁。而中国已经明确拒绝参加这次仲裁。雷切尔对彭博社表示,印度接受国际仲裁的事应该让中国“感到压力”。此前,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曾公开表示,印度、孟加拉国和缅甸都已证明他们通过第三方仲裁解决了领土争端,“我们确信国际法庭会支持我们反对中国的九段线主张”。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傅小强7月31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说,印度接受相关仲裁,既有稳固南亚后院防止域外大国渗透的考虑,也有殖民历史情结和现实方面的因素。但孟加拉湾海上划界绝不能与南海问题联想类比。首先,中国对南海有长时期的历史管辖权,主权是历史形成的,并且有充分的历史依据。而印度和孟加拉国历史重叠,对海域的管辖权难以界定,争端起源于殖民分治后形成的不同国家,以孟加拉国建国算起,至今不到50年。其次,印度和孟加拉国海上划界有特殊的协议基础,那就是殖民时期留下的“拉德克里夫裁决”,虽然两国解释不同,但心里均认可。印孟、孟缅接受仲裁,可以说是特殊殖民纽带的结果,不可能适用于南海问题。

  傅小强说,美国和西方美化印度接受仲裁的做法,不会给中国造成压力。印孟接受仲裁,可以说是平等协商的结果。而南海问题有关方却妄图利用所谓国际撑腰以小吃大,蚕食本属于中国的主权,完全不存在平等协商的前提。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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