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日本US-2水上飞机
日媒称,日本政府内部制定了一个推动自卫队向海外出口装备的方案。陆上自卫队的高性能车辆等装备有望首开先河。日本防卫省方面认为此举对于维持和培育国内的防卫产业不可或缺。由于自卫队装备总体上被视为武器,日本国内企业在出口方面一直小心谨慎,为此日本政府正在考虑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适用范围。
据《日本经济新闻》8月4日报道,随着日本与国际的联合开发不断增多,日本防卫省此举意在增强自身的谈判筹码,降低采购成本。
7月份公布的防卫计划大纲中期报告明确提出:“将会考虑武器出口三原则的应用现状,采取必要的措施。”
报道称,虽然武器出口三原则依据的是日本首相在国会的答辩,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却一直束缚着日本企业武器和相关技术的出口。虽然政府已为日美导弹防御联合开发和提供人道主义的装备品打开了绿灯,但企业在出口方面仍受到很大限制。
日本防卫省认为东南亚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国家需要铃木公司生产的一种被称为“三吨半”的卡车。这种卡车车身很高,在泥路上也能行驶,曾经在东日本大地震的灾区大显身手。
此外,陆上自卫队还拥有一种特殊的车辆,能够架设最长60米的桥梁而无需打桩,在海外的救灾等方面大有用武之地。
报道称,为了避免使出口三原则对国内的防卫产业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防卫省决定对目前的应用状况进行重新评估。预计卡车等防灾装备在国内外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将来直接出口一些被视为武器的装备也并非不可能。
为了探听舆论的反映,日本防卫省7月份实施了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防卫产业为日本的防卫和救灾作出了贡献,因此出口装备不会影响企业的形象。防卫省打算积极地鼓励企业出口。
报道还指出,在各国财政状况日趋严峻的形势下,为控制成本而进行联合开发已成国际潮流。日本企业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批量生产并出口,也将有助于降低自卫队的采购成本。
如果继续禁止出口,那么不仅会降低日本防卫产业的竞争力,而且会使一些必要的装备品很难采购到。为此,日本防卫省正在积极推动做大防卫产业。
另据共同社8月4日报道,日本防卫省相关人士3日透露,防卫省正在考虑在与自卫队防卫装备供应商签约时加入灵活条款,使企业可以向其他国家或地方政府销售同样装备。迄今的做法是企业在接受防卫省的订单后承包生产,销售对象也仅限于防卫省。
此举旨在通过拓宽防卫装备的销路来促进量产并控制采购成本,同时保护与培养国内的防卫产业。销售的装备或将包括防护服、救灾帐篷等产品,枪支与坦克等具有杀伤力的武器还不在对象之列。
有关防卫装备,通常是由防卫省或自卫队提供专业知识以满足设想战场情况的特殊用途,企业负责制造成产品。现在考虑的方案是在购买合约中添加内容,让企业向防卫省支付一定的“技术使用费”后可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日本防卫省曾在2010年尝试采用这一签约方式,允许将US-2水上飞机出售给第三方,目前日本与印度政府正在就实现对印出口展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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