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巴基斯坦女飞行员登上歼7战机
歼7的引进及原型
1961年3月,中国政府派出航空技术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开始与苏方进行米格-21的引进谈判。经过二十几天的谈判,3月30日中苏双方签订了《关于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带有К-13导弹的米格-21Ф型飞机的生产许可权、技术资料和关于生产带有К-13导弹的米格-21Ф型飞机方面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援助的协定》。同时中国空军还将直接购进12架米格-21Ф-13型飞机,米格-21Ф-13型飞机引进装备部队后被称为一九六二年式歼击机,简称六二式歼击机。
1964年11月20日,歼7飞机正式开始试制零件。1965年7月,全机的零件制造基本完成,开始进行部件装配。到9月部件装配完成转入总装,1965年10月14日,完成了第一架飞机0001号原型机的总装工作。第二架原型机0002号机则于1965年11月28日总装完毕开始试飞准备,1966年1月17日,0002号机也是在葛文墉的驾驶下首飞成功。1966年12月28日,经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鉴定:“112厂试制的歼7飞机的主要战术技术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批生产的条件基本具备,可以提供空、海军航空兵训练和作战使用,建议生产定型并转入批生产。”沈阳飞机制造厂于1967年正式开始歼7原型的小批生产,不过生产时间很短,生产数量也较少。
沈阳飞机制造厂生产的歼7原型是歼7飞机的第一种生产型,由沈阳飞机制造厂按照米格-21Ф-13型飞机仿制而成的。飞机结构基本与米格-21Ф-13型一样,但根据当时工厂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了少量的改动。
歼7Ⅰ
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尚在试制歼7 飞机的时候,中国和苏联的关系恶化,国家领导人开始考虑把东北和沿海地区的国防工业逐步转移的内陆地区。第三机械工业部根据当时的战备要求,决定将歼7的生产和改型发展工作转由当时已经基本建成的成都飞机制造厂和刚刚开始建设的贵州飞机制造基地下属的飞机制造厂进行生产,其中成都飞机制造厂作为歼7飞机的第一复制厂,贵州飞机制造基地为歼7飞机的第二复制厂。并由沈阳飞机制造厂对两地进行技术支援。
根据空军前期使用歼7的经验,歼7原型并不能完全满足作战需要,为此空军提出了对歼7飞机进行改进的要求。1968年,成都飞机制造厂接受了歼7改进改型的研制任务。1969年4月开始,成都飞机制造厂开始对歼7飞机进行改良设计,主要改良项目有6项:在飞机左侧增加一门30毫米机炮、机头进气锥由原来三级调节改为随飞行速度作无级自动调节、进气口的唇口半径由0.5毫米加大到2.0毫米、换装采用了高温涡轮和空心涡轮叶片的涡喷7乙型发动机增大推力、将座舱盖加高70毫米和扩大机翼整体油箱,简称“6改”。1970年4月12日,首架“6改”的歼7改良型试飞,共投产34架,被称为歼7Ⅰ型,后来又改称歼7A型。后来由于工艺发展的问题,认为“6改”的风险太高,1972年5月成都飞机制造厂决定先落实前三项改进,其余项目等工艺成熟后再加入生产型上。1973年6月“3改”歼7Ⅰ型试飞成功,1975年,歼7Ⅰ设计定型,由于该机并未完全达到空军要求,因此生产数量少,该型于1981年停产。
歼7Ⅱ
鉴于歼7Ⅰ型飞机并没有能够实现当初所设想的全部改进,仍然存在一些主要缺陷197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批准歼7Ⅰ设计定型时曾提出:“鉴于歼7Ⅰ型飞机仍未能解决苏联米格-21飞机本身存在的弹射救生装置不可靠、航程短的问题。要求第三、四、五机部尽快组织力量,抓紧完成改装火箭弹射救生装置、采用涡喷-7乙型发动机、720升副油箱和减速伞等四项研制任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歼7飞机的战术技术性能,成都飞机制造厂从1975年7月开始在歼7Ⅰ型的基础上开始进一步的改型工作,解决设计定型时遗留下的主要问题。当时这种改进型被称为歼7Ⅰ改,后来歼7Ⅰ改被正式命名为歼7Ⅱ型,空军后来又改称为歼7B。
除了落实原先“6改”外,歼7Ⅱ主要改进为由带离式弹射改为抛盖弹射,采用了能在零高度、速度250~890千米/时内安全弹射的Ⅱ型火箭弹射椅,还有机身副油箱由480升增加至720升及减速伞舱由机腹移至垂直尾翼根部。另一个较大的改进是为了提高飞行性能而换装了涡喷-7乙(02批)型发动机,涡喷-7乙是由贵州航空发动机制造厂在涡喷-7的基础上研制的一种改型,两型发动机的加力燃烧室长度及结构有所不同。涡喷-7乙采用了高温涡轮和空心涡轮叶片,提高了涡轮前温度,最大推力从3900公斤增加到4300公斤,加力推力从5750公斤增至6100公斤,而耗油率则下降了2%,发动机的第一次翻修寿命不小于100小时,总寿命达到300小时。歼7Ⅱ于1978年12月30日试飞成功。
歼7M
歼7Ⅱ飞机研制成功投入生产后,成都飞机制造厂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不断改进出各型外贸出口飞机,其中第一种就是歼7B型,对外称为F-7B。在歼7B的基础上又发展出歼7M。
歼7M装一台进一步轻量化的涡喷-7B(BM)发动机,两翼冀下各增加了一个外接点,具有更强的防鸟撞风挡玻璃和一副加强的起落架。该机适合携带PL-7、PL-2和PL-3导弹。最重要的是,歼7M装有西方各种航空电子设备,其中包括GEC航空电子公司的一种平显仪和目标瞄准计算机,即956HUDWAC;一部经改进提高了反电子干扰性能的新型远距测距雷达;一台新型大气数据计算机,以及雷达高度表和敌我识别系统、更安全的无线电通信收发两用机等。
歼7M飞机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机载设备,具备了平视显示及高精度快速射击功能,雷达探测距离远、抗干扰能力强,通信设备较先进,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的寿命也有了增加,提高了飞机的作战能力,增强了外贸出口竞争力。飞机的整体性能比歼7Ⅱ有了不小的提高,成为当时中国最先进的轻型歼击机,也成为后续歼7飞机一系列出口型号的基础。1985年,歼7M飞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并于1988年获得国家质量金奖,这也是中国大型复杂武器装备的第一枚金牌。歼7M系列飞机成功地打入国际军机外贸市场后取得了非常好的出口成绩,先后出口约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伊朗、津巴布韦等国家数百架。
歼7Ⅲ
由于当初从苏联引进的米格-21Ф-13是一种昼间型歼击机,无法在夜间或复杂气象条件下执行作战任务,因此在歼7开始装备空军部队伊始,部队就提出了歼7飞机要具备全天候作战能力的要求。为了改变歼7飞机雷达测距器功能差、机载火力弱等缺点,1972 年在出国考察了全天候型的米格-21ПФ飞机之后,成都飞机制造厂开始在参照该机的基础上进行歼7改全天候型方案的初步论证。
1980年6月3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式批准研制歼7全天候型飞机,命名为歼7Ⅲ并将其列为国家“六五”期间航空工业的重点项目。歼七Ⅲ是由成都飞机公司和贵州航空工业公司联合研制的,后者主要负责飞机机翼和前起落架的设计。该机的主要改进有:采用新的全天候雷达设备,提高了飞行控制系统的性能水平,改装IV型弹射座椅,增加机内燃油量,以及改装新的涡喷-13型发动机,推力64.72千牛。这种型号的发动机是在涡喷-7的基础上发展的,不但体积更小,而且改进了压气机和轴承,在结构材料上增加了钛合金,同时在燃料系统中安装了集成电路金属探伤设备。这些改进对发动机的可靠性和寿命有明显的影响。另外配备了全天候雷达和比较先进的火控系统;翼下可挂多种型号的空空导弹、火箭和炸弹;机内燃油量增加;机翼后缘装有吹气襟翼;改装新型的座舱盖,向右开启,上方有后视镜;装有零高度、零速度火箭弹射救生座椅。
歼7E
成都飞机工业公司此前对歼7Ⅰ、歼7Ⅱ飞机的改进措施只是对歼7飞机的使用维护性方面有了一定的改进,而歼7M、歼7ⅡH系列飞机则主要是改进了航空电子设备和武器系统,这些机型对于飞行性能的提升却并没有多少改观。
为了提高歼7飞机的中、低空亚声速及跨声速的机动飞行性能,改善续航能力和起飞着陆性能,成都飞机工业公司于1987年提出了在歼7Ⅱ飞机基础上进行大改的设想,改进后的飞机起初称为歼7Ⅳ型,后来正式命名为歼7E型。
歼7E型飞机改用西工大研制的带机动襟翼的双三角翼,此种翼型重点提升飞机在亚跨声速时的机动格斗性能并兼顾水平加速度性、爬升率、续航性能,在改善起飞着陆性能的同时又不降低超声速飞行性能。
动力装置由涡喷-7乙发动机换为涡喷-13F发动机,增加发动机推力,降低油耗;飞机加装了平显武器瞄准系统,大气数据计算机等;换装了航姿系统,无线电罗盘,信标接收机,无线电高度表,超短波电台等;加挂高性能空空导弹;增加武器外挂能力,在机翼两端各加一个外挂点,增强了空对地火力;增加了压力加油系统,液压系统采用密闭加油,以及对平尾和副翼载荷进行设计改进等。改进后的飞机其低空格斗能力,起降性能,对地火力,续航时间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并对未来电子战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歼7E飞机在机动飞行性能上达到了国外第二代战斗机的较好水平并已接近第三代战斗机的水平,同时在有效武器载荷和作战半径上也得到了明显改善,改进的电子设备也提高了飞机的总体作战效能。
歼7G
歼7G是在歼7E型飞机的基础上主要对雷达及火控电子设备进行改进而成的,作战性能比歼7E有了很大的提高,成为目前最先进的歼7型号。机头取消了原来的雷达测距器而换装了国产的小型多功能脉冲多普勒雷达,使飞机能够在付出较小重量代价的基础上获得了全天候作战能力,而飞机的机动性能水平并没有什么下降,配合头盔瞄准具可以充分发挥空空导弹的离轴发射能力。该机与歼7E最大的区别是采用了圆弧整体风挡,没有隔框的遮挡更有利于飞行员对座舱外情况进行观察和判断,这在近距格斗作战中也是至关重要的。此外飞机上还安装了改进的Ⅲ型敌我识别器、全向雷达告警器以及箔条/红外投放器等设备。手不离杆的设计使飞行员能够通过设置在操纵杆上的按钮和开关来实现操纵雷达、发射武器的所有功能。全机涉及的各类改进有30多项。歼7G参加了2009年国庆50周年大阅兵。
歼7EB/GB
歼7EB是空军“八一”飞行表演队所装备的歼7E型飞机,编号里的“B”意为“表演”。与标准的歼7E型相比拆除了机身右侧安装的一门30-1型航炮及其输弹带和炮弹,取消了机翼武器挂架,同时也取消了相关武器的火控系统,一些与作战有关的系统和设备也被取消,飞机重心随之进行了调整。为了适应特技飞行表演的需要,座舱内加装了高精度飞行仪表,机身下加装了拉烟装置。换装了中国航空救生装备研究所研制的HTY-6型火箭弹射座椅,提高了弹射座椅的可靠性、舒适性以及救生性能。
1994年12月2日,第一架歼7EB成功地进行了首飞,当年首批12架歼7EB型表演机交付空军“八一”飞行表演队使用。从1995年开始,“八一”飞行表演队开始着手换装歼7EB飞机,
歼7GB是在歼7G 型的基础上改装的表演型飞机,八一飞行表演队在2004年开始更换原有的第二批歼7EB型飞机,改为更适合飞行表演的歼7GB型飞机。歼7GB与歼7G飞机一样采用了圆弧整体风挡,使飞行员编队飞行表演时的视野有了很大的改善,有利于表演动作的准确完成。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编排的特技飞行动作,飞机的操纵系统、电子设备都进行了改进,还首次安装了编队飞行灯和拉烟控制盒,使飞行表演的观赏性大大提高。2005年6月15日,换装的歼7GB在天津杨村机场为外国驻华武官团进行了首次公开飞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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