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次进京上访,为儿子讨个说法
从2010年至今,刘春山共37次进京上访。
刘春山为什么进京上访?事情得从刘春山的儿子刘学波说起。刘学波在辽宁营口市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据刘学波反映,当地派出所一名民警刘某多次到刘学波的废品收购站闹事。“他说我收来的铁是赃物,要予以没收并且罚款,”刘学波说,“但是,这个警察拿不出证据证明我的铁是赃物,收到罚款后也不给我开任何单据。”
刘学波称,他前后被罚款几十次,损失大约有四五万元。
“这位姓刘的警察把我家逼得实在是没活路了,”刘学波说,“到后来,他甚至派专人在我家的门口守着,只要有人来卖铁,他们立刻上来没收、罚款。”
为什么刘姓民警要没收刘学波收来的废铁?刘学波的解释是:“这位警察把没收来的铁再卖给别的废品收购站,然后把罚款和卖铁所得的收入私吞。”
恰巧,2008年5月7日,营口发生一起盗窃案,营口市造纸厂附近一条正在使用的地下水管道被盗走126米,造成附近停水72小时。据当年的《营口日报》报道,这起案件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元。
刘学波掌握到的消息是,这起案件牵涉到了派出所民警刘某。由于先前的矛盾,刘学波决定举报民警刘某,他找到营口市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均没有结果。
于是,刘学波夫妇多次进京上访。
2010年3月,由于刘学波夫妇进京上访,营口市某派出所把二人拘留了起来。刘春山老人一看自己的儿子、儿媳妇被抓,勃然大怒,于是他也去北京上访。
20万补助缘何而来?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刘学波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件事情:“因为我和我父亲的上访,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给了我20万元的补偿款,他们如果没干过亏心事的话,为啥会给我这么多钱?”
刘学波向央视网记者提供了一份公证书,公证书上显示,辽宁营口某公安分局曾给过刘学波20万元人民币,公证书内容大致如下:
上访人刘学波、张艳二人,从2009年开始反映民警刘某盗窃自来水管道和销赃。由于自来水管道盗窃案已经由法院审理结案,刘某未被指控属犯罪团伙,但是市公安局纪委调查后,刘某在此案中没有正确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现经协商,由该公安分局一次性补助给刘学波夫妇人民币20万元。
该公安分局之所以会给刘学波夫妇20万元,公证书上写的理由是三点:
1、鉴于乙方该全家由于连年上访,无心情经营和打理维持生计的废品收购点,现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其父刘春山还是抗美援朝老战士,并患有帕金森综合症,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救助人民币二十万元。
2、乙方在接受救助后,不得再以与本案相关联的任何问题到任何部门进行上访或诉讼。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乙方违约,乙方必须退回全部救助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拿到这20万元补助,刘学波夫妇、民警刘某都各自签了一份保证书,刘学波夫妇保证书的内容大致是保证不再上访,保证不提及20万元补助的事情等,民警刘某的保证书内容大致为,不再提以前的矛盾,不再打击报复,“像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样,保护刘学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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