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院通过法案明确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

2012-12-06 08:55 来源:日本共同社

  美国参院通过法案明确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

  资料图:中国海监船巡视钓鱼岛。  日本共同社12月5日报道称,美国参议院于美国当地时间4日在全体会上表决通过了2013财年(2012年10月-2013年9月)“国防授权法”修正案。该法案明确写到将钓鱼岛作为《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的适用对象。法案强调,反对试图通过“武力威慑和动武”来解决领土主权问题的举动。

  

  共同社报道称,美国参院此举意在同已表达同样观点的奥巴马政府保持步调一致,以制衡中国。该法案将在经过与众院协商并由美总统奥巴马签署后正式成为法律。

  法案指出,美国“认识到(钓鱼岛)处于日本的施政之下”,并称“第三方单方面的行动不会影响美国的观点”。

  日本新闻网5日报道称,美参院通过该法案后,实际上等于认定“钓鱼岛处于日本的实际控制下”,这是对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争取主权行动的一种“牵制”。对此,有东京外交人士认为,在美国的国防预算相关法案中明确写入涉及外国岛屿防卫的内容,这是十分罕见的事情。

  此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曾在12月3日的记者会上指出,中方对美国会参院“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修正案涉钓鱼岛问题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美日安保条约》是冷战时期的产物,不应超出双边范畴,不应损害第三方利益。美方曾多次表示在中日领土争端问题上不会选边站队,希望美方从本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言行一致,不要发出自相矛盾的错误信号,多做有利于本地区和平稳定的事情。

责编:李争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