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包幸亏是交警捡到了,要是别人捡到,估计就找不到了。”2月2日,失主王某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包激动地说。
2月2日,新密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军鹏走到大队大门口取东西时,发现事故科楼外花池边上有一个黑色的男士皮钱包。因当时找不到失主,王军鹏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一张王某的身份证、3张银行卡、一本存折、十几张百元现金以及通讯录卡片。王军鹏立即将情况上报大队,并通过通讯录卡片上的电话号码和王某取得了联系。
15分钟后,王某来到新密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钱包内现金金额后,确定失主就是王某。
王某接过钱一数,1202.1元,一分不少。他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说:“谢谢交警同志!要是别人捡到钱包,估计就不会归还给我了,如果身份证、银行卡重要证件丢失的话,补办起来麻烦不说,谁拿着我身份证将卡里的10多万元钱取走就坏事了……”(记者 张书锋 王晓磊 通讯员 申建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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