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我局所属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拟于2012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严格按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河南省广电局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4、201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单位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省广电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新浪网河南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
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12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河南省广电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扫描件和学校出具的确系本校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证明扫描件上传至邮箱(sgdjrsc@vip.163.com)。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名单将于报名结束2天后在河南省广电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3、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省广电局统一编号,并组织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领取准考证。若不能出示其中任何一份材料原件,则视为不合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广电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由省广电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是全面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及职业发展潜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于当日在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省广电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察:考察工作由省广电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个人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局党组研究,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并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自报名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束。
咨询电话:省广电局人事处 0371-65889619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630389
附件1: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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