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对于保护英雄形象、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有着重要意义。
董存瑞是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全国家喻户晓的战斗英雄。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紧急时刻董存瑞英勇舍身炸碉堡,为隆化县的解放献出年仅19岁的生命。1950年9月,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追认董存瑞为全国战斗英雄。
近年来,互联网上恶搞、恶毒攻击、诋毁、丑化战斗英雄董存瑞的光辉形象以及歪曲、编造历史事实的现象时有出现。现《英雄烈士保护法》已正式实施,但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亵渎英雄董存瑞的发帖、信息依然大量存在,并没有停止传播。
5月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检察院在《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当日开展专项行动,检察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对县内烈士陵园、董存瑞纪念馆进行了检查,发现烈士陵园并没有向社会公众开放。另一路对网络中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网络信息进行搜索排查,结果发现网站中依然存有大量诋毁董存瑞英雄形象的信息。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5月2日,怀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程序向怀来县民政局、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民政局开放烈士陵园,供公众瞻仰、悼念;同时要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删除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网络信息。
怀来县检察院在《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保护英雄烈士,不仅为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办案空间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基础。
”近日,有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在隆化县境内的一块指示牌上,将“董存瑞烈士陵园”写成了“董存瑞烈土陵园”,而且这个指示牌已存在好多年了。
为了饱腹,顾猛捕猎了37只野鸟,有的野鸟已列入保护动物名录。4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向顾猛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已于2018年3月30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顾猛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针对同一涉嫌食药品欺诈、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检察机关已经为普通消费者铺好了索赔之路,消费者只要能证明购买过同类产品,就可以向违法商家索赔,无需再大费周章。相信在这种真正职业打假人的积极作为下,商家的违法成本将更高,人们的消费环境将得到有效净化。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这是首部最高检与中央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制度联合下发的文件。
公益诉讼是对涉及公共利益或弱势群体利益的司法救济,既指向公共资源缺乏产权保护或有效监管,也涉及消费者权益这样的群体性共同利益。
公益诉讼,简言之,就是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试点,是我国此轮司法体制改革乃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法治与社会深刻调整的一个缩影。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污染大气被诉讼索赔3000万元。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
《解释》努力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环境公益诉讼将会打破僵局。《解释》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
官办环保组织在面临民间环保组织的强大压力面前,想要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赢得民心、发展自我,迫切需要调整定位,尽早回归到真正的“社会组织”行列中来。此次为“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两家原告,均符合环保法规定。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针对这一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引起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强烈反对。自然之友说,这一条款将限制实践当中被接受的公益诉讼主体类型,让本就困难重重的公益诉讼实践更加受限。
5月23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云南曲靖铬渣环境污染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将为中国的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重要的途径。
共享单车押金退款难、维权难问题再度引发关注。近日,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小鸣单车须按承诺退还押金,并在十日内向消费者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相关机制和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