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终于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正式对外公布。《意见》共分八章三十条,在总体要求、分类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意见》还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
焦点关注
推进方式
国企将分公益类和商业类
昨天,记者注意到,国企的分类问题终于被明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在《意见》看来,要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以此提高改革的针对性。
据记者了解,具体的分类将依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出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国有企业,原则上要实行公司股份制改革,引入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着力推进整体上市;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此外,公益类国有企业则可以国有独资、也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混改要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各地方发布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混合所有制成为改革重点内容之一。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其2014年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广东要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重庆市也提出,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使“2/3左右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江西省提出,到2020年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浙江省提出,通过3年至5年使“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达到75%”。河南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达到80%以上。
然而,此次《意见》显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管理定位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意见》强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而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应归于企业,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于一级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强调,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存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清理退出一批、中心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根据《意见》的描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供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然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见》同时强调,要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监督体系
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今年6月中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第十三次会议上指出,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由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被认为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底线。
据记者了解,《意见》也明确提出,要从四方面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意见》显示,要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利滥用;同时,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等重要环境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此外,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改革目标
将在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
昨天,记者了解到,《意见》还明确了本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即在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央企重组实现年度目标,地方国企改革加速探索,去产能提速,国企全年利润有望改善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地方国有企业改革还是央企兼并重组均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多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均表示,从今年国企改革取得的成效来看,不仅改革领域正在逐步扩大,改革力度也在逐渐加码。
截至目前,近七成央企实现混合所有制,首批7家垄断类央企混改试点方案即将批复。业内人士指出,下一步,无论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各项改革措施都将进一步深化,尤其在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去产能方面将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而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当前社会上对国有企业改革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不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走出认识误区、凝聚社会共识,对于顺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河南省委省政府主导的这场“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中,这些国企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考验,还不得而知。但毋庸置疑的是,“涅槃重生”成为国企负责人口中最常提起的一个词。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特别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关键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国企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国企要改革,就要求国企干部不仅能懂,还要深懂,提升整个国企的精气神,俗话说,国企强不强,就看“领头羊”。
深化国企改革,确保“两个毫不动摇”,应继续抓好国企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的教育工作。
据了解,目前不少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原有国有划拨土地需缴纳金额较大的土地出让金,这增加了企业改制成本,影响了改制工作的推进,国资委等部门对此已经进行了多轮调研。与此同时,包括广东、江西、上海等国企改革重镇,都针对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政策支持。
关于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肖亚庆指出,已出台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有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李锦指出,“批示把国企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联系在一起,国企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抓手,治理僵尸企业又是重中之重。
业内人士指出,下半年围绕国企改革的市场化重组大潮涌动,核电、航空、航运、军工、铁路等五大行业的重组预期较高。梳理各省市的国企改革政策,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员工持股和引入战投已成为重要举措。
如果说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并不能实时呈现在公众面前,那么,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将带来的国资委职能的转变,将会显现得格外清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大部分地方叫做国资委,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唯一机构。
“人到哪儿去” 从分析来看,国企的“三供一业”负担较重,核心是社会移交改造费用巨大。
河南此轮深化国企改革,要求国有工业企业必须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产权多元化。同时,鼓励集体资本和社会资本参股国企,从根本上改变国有独大、国有全资这种单一的产权结构,甚至“宜退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