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5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答问全文如下:
问:为什么选择这个时机进行药品价格改革?
答:2000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在当时医疗保险制度、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方式与同期卫生、医保制度以及药品市场发育程度是适应的,体现了政府调控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原则。在初始阶段,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制定最高零售限价并逐步降低的办法,十多年来开展多次降价行动,对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体制机制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药品市场充分竞争,公立医院销售药品价格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保控费能力和药品价格市场监管能力也明显增强。这些变化,为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创造了条件。从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方式本身来看,也存在明显不适应形势变化的地方:一是不能及时反映和引导市场供求;二是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功能重叠;三是对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的拉低作用越来越弱。因此,加快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势在必行,时机也已经成熟。
问:此次药品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价格改革和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即开始研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和方案。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和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最终形成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药品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具体分为五类情况:一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二是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三是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四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考虑到此类药品目前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制、临床使用规范、价格和市场稳定,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五是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药品,仍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按照“统筹考虑、稳步推进”的要求,《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同时提出了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和价格行为监管的具体措施,以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进一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问: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是否意味着政府完全放开了药品价格的管理?
答:从国外情况看,绝大部分国家对药品价格都进行不同方式的管理。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限制市场销售价格,采取这类方式的主要是社会医保体系尚不成熟的国家或没有实行单一社会医保体系的国家。另一类是不直接限制市场交易价格,通过强化医保、采购和价格行为等综合监管,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采取这类方式的主要是社会医保体系相对成熟统一的国家和地区。这种方式已经逐渐成为主流。
我国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有关部门将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一是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充分调动多方参与积极性,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二是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医保部门要研究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合理确定采购价格。三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四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重点监测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行为,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问: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品价格会不会出现大幅上涨?
答:推进药品价格改革,要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政策间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同时,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将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医保和招标采购政策衔接,将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经过几轮调整后,就可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问:为什么在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同时,要同步部署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答:药品价格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药品价格改革必须坚持放管结合,在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取消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不等于放任不管,而是表明政府的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加快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工作重点从监管价格水平加快向监管价格行为转移。部署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是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推进价格职能转变和工作重心转移的必然要求。
问: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政府特别是价格主管部门如何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
答: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各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市场基本平稳。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指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重点做好竞争不充分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实际购销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药商和群众预期。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类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要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在近期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检查内容是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
问:药品价格改革后,价格主管部门主要监管哪些价格违法行为?
答: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四)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五)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行为;(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七)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行为;(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行为;(九)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十)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问:价格主管部门对扰乱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将如何加大处罚力度?
答: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行政,依据《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特别是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取消相关企业产品入围资格,两年内不接受该企业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
因代购印度仿制抗癌药被刑拘的深圳李氏夫妇,目前已被取保候审,等待着未知的法律惩罚。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告诉南都记者,在香港药房购买处方药需要向药房的药剂师出示处方,但是很多顾客会绕过药剂师,直接向售货员购买。
一盒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在香港普通药房只需要18400元一盒,而同样的药物,在深圳公立医院却要24500元一盒,两者的差价几乎达到1万元。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认为,香港药价便宜,得益于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没有中间盘剥。
一盒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在香港普通药房只需要18400元一盒,而同样的药物,在深圳公立医院却要24500元一盒,两者的差价几乎达到1万元。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认为,香港药价便宜,得益于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没有中间盘剥。
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取消15%的药品价格加成,这一医改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之前,北京、深圳等地部分医院率先实施了“零加成”,超过2000种药品入列,药价降到以前的85%甚至更低。
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医院没廉价药,医生有心却无力,低收入患者看不起病,一次次诱发“自制透析机”、“自断双脚”、“黑诊所医死患者”的事情。社会进步,人口流动,独生子女父母跟随看病的一系列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不能异地即时结算费用,门口看病社保不报销的瓶颈性问题逐个现身,以至于医疗体制改革跟不上社会进步。
河南是公认的医药大省,有各类药品生产企业300余家。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还将针对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政策,确保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王志敏表示,针对部分竞争充分的低价药,在符合相关条件前提下让药企自主定价,从而调动其生产积极性。
河南是公认的医药大省,有各类药品生产企业300余家。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还将针对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政策,确保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王志敏表示,针对部分竞争充分的低价药,在符合相关条件前提下让药企自主定价,从而调动其生产积极性。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内地与香港药品价格存在较大差距,不少内地人都去香港买药。
6月中旬,深圳市检察机关对涉案的9名正副院长和科室主任正式逮捕,对另外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由厂家最终到达患者手里的流通过程中,药品身价不断翻番,最终由蚂蚁变成大象,直接导致了看病贵看病难,也滋生了大量腐败。
史录文认为,药品在内地和香港价格不同,除了与经济水平、用药习惯、公众认知度、医生用药习惯有关外,也与内地的药品价格机制有关,药品15%的加成抬高了药品价格。最后,香港药店的价格是自由浮动的,尽管总体比内地便宜,但店员很可能提高价格卖给内地人。
近日,增城市医改办向媒体公布三家开展医改试点医院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显示,三家医院总体与8月份相比,医院药品收入下降2%,药占比下降3%,门诊次均药品费用下降6%,住院次均药品费用下降2%。
专家认为内地“以药养医”推高药价,香港免税拉低药价。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认为,香港药价便宜,得益于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没有中间盘剥。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药房托管非但不是“医药分开”的改革方向,反而是变本加厉的“以药养医”。长期从事药品生产和流通管理工作的于明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据他了解,药企对药房托管的积极性并不是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