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云南省女导游在带团工作岗位上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这是一起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国家旅游局立即责成云南省旅游委尽快查明事实,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国家旅游局重申,对于游客投诉和媒体曝光的案件,将列为检查监督的重点,做到件件有追踪,事事有着落,确保对旅游者负责,对市场秩序负责,对旅游企业与从业人员负责。
早前报道:
不满意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导游大发雷霆,大骂游客的道德、良心在哪里,这一视频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随后记者从旅游部门了解到,旅游部门已经安排人手调查处理,将严肃查处导游及所涉旅行社的行为。
不满游客消费低
导游大发雷霆
昨日(5月1日)是五一黄金假期的第一天,但有游客通过微信视频爆料称,在西双版纳旅游时被导游强行要求消费满3000-4000元。爆料视频昨日上午在微信朋友圈内被广泛转发,该起事件涉及的一批游客正乘坐大巴到西双版纳州旅游。
视频中,一名中年妇女因部分游客消费金额低或有的游客没有消费,向游客大发怒火:“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然后,该名女性导游称:“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
随后,该名女导游又说:“你们有的三四名游客才消费1000多元,还不如其它旅行大巴上的一个游客就消费一万多,有的一个人买镯子就花四五万。”
她接着说,在此次出行的50多辆旅行大巴中,消费最少的就是她所在的这辆大巴。这也是她很生气的原因。她进而发出威胁的话语:“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3000-4000元,将取消版纳的旅游,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
视频显示,大巴正在驶向西双版纳的路上。在一顿怒火之后,该名导游点出了到达下一站(版纳),游客需要为家人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直到买满指定的数额。
从整个视频看,该名导游并未提及其所属哪家旅行社。同时视频中也并未交代旅行社及出游时间等信息。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
已派人手调查 会严肃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向西双版纳州方面了解,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段金华介绍,已经看到微信上的视频,并将视频资料和情况转到版纳州旅游局处理。他说,因为不能看出视频中游客的旅行时间、线路、旅行社等信息,只有让旅游局去调查后才能做出处理。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版纳州旅游局局长起永疆,他表示,已经安排人手在调查处理,将会严肃处理这起强行让游客消费的行为。段金华也表示,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直接违反法律,只要旅行团队进入版纳,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版纳旅游局方面就有查处管理的权限。版纳旅游局称,该导游是昆明导游,已向省旅游执法总队反映。
昨日中午,起永疆通过短信再次向记者回复称,初步核实的情况是:该名导游是昆明的导游,他们在走完大理、丽江回到昆明进店购物,进完珠宝店后,出来再进黄龙玉店,按照行程,当晚的旅行终到站是西双版纳,其它信息还在调查核实中。起永疆表示,视频中的事件也已向云南旅游执法总队反映。记者再次致电省旅游执法总队,据接诉电话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因现在是五一期间,收假后将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
多年来,旅行社、导游强行消费者消费的行为在云南屡屡发生,旅游管理部门屡禁不止。
在2014年1月份,为了规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宗教事务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十个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了“十五不准”,来维护云南的旅游环境。
今年1月份,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也正在尝试推行导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其中明确导游人员的归属问题和规范导游劳动用工机制,同时建立导游薪酬机制等。按照草拟的方案计划,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大理、丽江试行这样的制度,而今年5月份将把导游的用工、薪酬管理制度在全省铺开。
中国展区面积270平米,共设39个展台,主题为“2016美丽中国-丝绸之路旅游年”,重点突出“熊猫走世界”和西蔵旅游等主题品牌。
督查组将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旅行社涉嫌经营“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以及购物店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重点督办事项,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依法严厉处罚,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
为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游客利益,今年9月,国家旅游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对A级旅游景区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景区作出严肃处理。
10月17日至18日,国家旅游局督查组在上海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要求各旅行社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全面限期下架,在上海吹响为期半年全国“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的“集结号”。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
通知要求,建立“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统计公告制度,各省级旅游部门要以旅游企业为主体,对村企对接及帮扶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目前国家旅游局已经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强调节日期间各级旅游部门需进一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
9月18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6年中秋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已被国家旅游局印发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办发[2012]166号)所取代。
新批准安徽省芜湖市方特旅游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湖景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花果山景区、湖南省邵阳市崀山景区、云南省昆明市昆明世博园景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火山热海旅游区等6家5A级景区。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2016年上半年旅游统计数据报告,我国旅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继续领跑宏观经济。
目前,海旅会台北办事处已向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表达我方关切,敦促其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及时向我方通报情况。下一步,国家旅游局将与台方保持密切联系,掌握最新动态,敦促台方做好救助、游客家属赴台、保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希望全国旅游从业人员以韩滨同志为榜样,始终保持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为把我国旅游业培育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希望全国旅游从业人员以韩滨同志为榜样,始终保持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为把我国旅游业培育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针对地方旅游局反映的“收到国家旅游局《通知》,政策法规司要求各级旅游部门购买《旅游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和《旅游行政执法实务手册》”这一问题,国家旅游局27日发出声明:“国家旅游局及各业务司(室)从未以任何形式向各地旅游部门、各旅游企业发文,要求购买书籍及其他资料”。各地今后再收到类似通知,请务必与国家旅游局联系核实,以防上当受骗;国家旅游局收到各地反映的情况,将及时报案,请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