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赵志红案14日进行二审 一审认定其系呼格案真凶

2015年04月14日0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5034

  中新网4月14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将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法院认定赵志红杀10人 强奸妇女幼女13名

  2015年1月5日,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

  法院方面为赵志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张瑞军介绍,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4·9” 女尸案凶手一事,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庭审历时三天,法院当庭未作出宣判。

  2月9日,该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案件中,倍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公诉机关于2014年12月16日追加起诉,认为该起犯罪系赵志红所为。

  宣判后,赵志红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认为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应从轻处罚。

  此前一审法院在宣判时曾表示,赵志红归案后主动供述部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属同种罪行,属于坦白情节,不构成自首和立功。赵志红虽具有坦白情节,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赵志红的律师介绍,赵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律师认为这透露出赵志红的求生心理。

  呼格案成最高法纠正冤假错案典型案例 追责备受关注

  赵志红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该案和呼格吉勒图冤案有直接关系。最高法今年3月份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中提到,2014年依法纠正10件重大冤假错案,其中就包括呼格吉勒图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在“4·09” 女尸案的审理中,不管能否认定赵志红有罪,都不会对他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无非就是我们要还呼格吉勒图一个清白而已。”

  赵志红案的庭审和宣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都到场参加了旁听。呼格的母亲尚爱云说,“当听到赵志红所犯下的一起起罪行的时候,很痛恨当年办案的那些人,如果当年不办错案,能及时把赵志红逮住,哪里还会有后面那么多人受害呢?”尚爱云在听完赵志红案一审宣判后流下了眼泪,“我希望我的儿子是最后一个冤案,以后再也不要出现这样的冤案。”

  眼下,许多群众和有关专家都在期待呼格案追责程序尽快进行,揭开呼格吉勒图蒙冤真相。呼格是否曾被刑讯逼供、存不存在违法办案等也引发舆论关注。人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实事求是查清冤案形成的原因,依法追究责任。

  据悉,呼格案再审判决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经启动追责调查程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严格依法调查追责。目前,呼格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全部被调查。

  2014年12月18日,媒体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呼格案的追责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法院院长胡毅峰表示,该案作出依法宣告无罪后,自治区及时成立追责工作小组,对原办案人员的取证工作正在展开,如果发现有违法问题,将追责到底。

  新京报2014年末盘点近年10起曾引起关注的冤案发现,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等3起冤案已经进行追责,安徽于英生冤案已启动追责程序,暂无下文;其他案件均未明确启动追责程序。

  呼格案背景:全国首例公开宣告纠正已执行死刑的错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曾表示,呼格吉勒图案是全国第一例公开宣告纠正的已经执行死刑的错案。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今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领到赔偿金。

文章关键词:赵志红;死刑;二审 责编:王文静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赵志红案二审开庭结束 将择期公开宣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疆法声”今日发布消息称,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上诉)一案的开庭审理工作顺利结束。

  • 赵志红案二审强调立功表现

    赵志红的辩护律师、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瑞军介绍,21起案件的事实部分全部在昨日审理完毕,今天将进行法庭辩论。赵志红的辩护律师谢飞及张瑞军,提出一审认定的这三起抢劫、盗窃事实均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 赵志红母亲:就算儿子被判死刑也不替他收尸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 赵志红母:儿子死刑也不替他收尸

    呼格吉勒图冤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

  • 赵志红母:就算儿子被判死刑也不替他收尸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 内蒙古“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开庭

    14日上午,“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其涉及的3起抢劫、盗窃犯罪事实部分,杀人强奸罪部分将依法不公开审理。二审虽对赵志红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抢劫罪不公开审理,但备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

  • 赵志红案14日进行二审 一审认定其系呼格案真凶

    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 赵志红案14日二审 一审认定其呼格案真凶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将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被判死刑

    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

  •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

    据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5日至7日,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