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明确各类城市落户条件标准
为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在公安部2012年底报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送审稿)》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见,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即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在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便利。
同时,意见稿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和便利。
在持证人登记为常住户口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城市制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首次申领居住证将免工本费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换领、补领等各项程序性规定,并对骗领、出租、出借居住证等违法行为及负责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还对于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进行了规定。工作人员将获得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持证人有违规行为的将会被罚200元。比如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而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管理办法,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表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1月2日前提出修改意见。
小贴士
如何给居住证管理办法提意见?
《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5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z@chinalaw.gov.cn。
A10-A11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解读
居住证制度有助消除地域歧视
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表示,居住证制度与以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最大的差异在于将标准社会化了,政府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人们可以进行监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户籍改革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做减法”,即把原先附着在户籍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权益,剥离下来。另一条是“做加法”,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赋予转移入城的非户籍人员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如果不赋予权益,居住证和暂住证就没有区别。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居住证持有人并不是真正完全等同户籍人口,但是基本上可以保障其在异地的生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认为,居住证制度是公民自由居住权利的体现,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能够和常住居民一样,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这些非常重要的权利。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地域上的歧视,有助于公民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实现公民人身权利的平等。
“居住证针对的人群,一个是事实性的外地常住人口,就是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融入城市生活的外来人口;另一个是短期打工的外来人口。”在刘宏斌看来,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指向性非常明显,就是要保障这两种人群的权利。同时他认为,居住证制度改革属于一个过渡性改革,“外地人口毕竟大多数都不是要变成本地人,同时外来人口又需要管理。”
盘点
多地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废除暂住证,推行居住证制度,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渐成趋势。
今年11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运行了17年的暂住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合肥市将推行居住证制度,取代原有的暂住证管理,外来人口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等多方面将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
早在2011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就正式施行了《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居住证,同步取消传统的暂住证制度。去年,天津市也发布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试行非天津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可以申办天津市常住户口。此举为实现外来人口在津落户提供了可能。
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网站(http://t.cn/RVR6ZYA)于28日开通。根据该网站公示内容显示,群众可在网上申请服务时间内使用“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登记卡”服务。目前根据该网站显示,办理登记卡服务已开通,办理居住证项目则仍显示正在建设中。
从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根据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而在居住证制度实施后,我国也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近日,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2015年下半年将出台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引发社会关注。
目前全国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今天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政府工作报告直面“城市发展难题”,称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持续抓好大气污染治理、着力缓解交通拥堵、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讨论多年的居住证制度取得重大进展,《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日公开征求意见。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高考。
国务院法制办4日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便利。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就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申领条件及范围。
只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就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据法国欧洲时报网援引《世界报》报道,在与各社团、民间组织咨询、讨论了两年后,法国内政部在23日的部长会议上推出了两个与移民问题相关的法案。留学生的居留申请也将简化,留学生可以获得期限与其学业时间相当的居住证。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省内居民的落户,合理确定海口、三亚落户条件。王向东说,从企业用人的角度,他们希望尽快推进户籍改革,但也理解过度放开所带来的问题,因此,希望政府给予企业一些特殊的落户制度。
北京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杨小柳认为,居住证制度只是对外来人口管理的一个手段,与经济产业的控制相辅相成。对于未来的居住证,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涛表示,在公共服务上有所放宽,但要与北京市的承载能力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