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科学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庄严宣示,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确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比较突出,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制度保障。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职权,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体制机制保障。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和发展我国司法管理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推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解决纠纷,促进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法律公正实施。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审级制度,充分发挥各个审级功能。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健全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权承担着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等重要职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防止司法权滥用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发挥好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司法体制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政法机关要以自我革新的胸襟,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敢于啃硬骨头,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正确处理接地气和有理想的关系,既解决好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又着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司法事业长远发展进步。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跳出地方和部门框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正确处理注重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探索的关系,在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的同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按照先易后难、统筹兼顾、依法有序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宪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政法机关起着关键作用,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事关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执法司法人员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对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具有极大的示范作用;反之,就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努力使执法司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努力使他们带头增强法治意识、践行法治原则,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执法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法律是衡量是非的标准和规范行为的准则,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保障人民权益与维护社会秩序相统一。人民群众评价政法工作好不好,最根本的是看政法机关能否依法办事。要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政法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干警为重点,健全执法司法制度,完善执法司法程序,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敢于担当,妥善协调各种关系,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执法司法权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公开,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效”,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最具权威性,也最少后遗症。政法机关既要做守法的模范,又要做用法的“行家”。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办法,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已经进入法律渠道的社会矛盾,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正处理,让当事人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别对错,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利、确定义务。
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守法者依法办事畅通无阻、违法者违法行为处处受限,确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依法治国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是基于对我国法治建设已有成就和存在问题的总结和评估而作出的。
长期以来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意识将普通百姓一直禁锢于“民不告官”、“民不与官斗”的一种常态中,人们心目中没有民可以告官的观念。
分析来看,这是一种惯性思维——即当地政府可能养成了不理会“民告官”案件的坏习惯,也是一种官僚思想,还像一种“老大”作派。
这一年,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2015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治国理政方向,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
实践证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落实“四个全面”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
这一年,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
“律师是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更是维护司法程序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警方表示,以周世峰为首的这批律师还煽动网民对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电话滋扰,对法官、执勤民警等进行侮辱诽谤、威胁恐吓。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互联网发展便呈现出井喷之势。毫无疑问,要依法治网首先就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也惟有如此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毫无疑问,要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网”就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分8个专题,收入19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分8个专题,收入19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要实现良法之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就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2月2日至6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这里举行。
2015年3月24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深化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