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高级干部缺乏宪法自信 "依宪治国"是法治核心

2014-10-17 06:52 来源:新京报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成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构成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张恒山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张恒山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

  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30多年发展历程证明,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根本法制保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人们期盼会议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下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会首次将法治作为主题。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如何让宪法有效实施?中央已给出方向: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

  专家认为,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四中全会应该制定宪法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具体方案。

责编:王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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