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香港政改的决定后,副秘书长李飞率团于9月1日凌晨抵达香港,向香港各界人士深入阐释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各界人士也纷纷对决定表达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以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了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本着对国家、对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出的,是庄严而审慎的。”
言辞明确,掷地有声,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率团在香港召开简介会,向香港各界人士深入阐释常委会关于香港政改的决定。李飞介绍说,做出决定之前,常委会经过了包括香港代表在内的委员的充分发言和讨论,决策过程科学透明。
“在参加常委会会议讨论中,我深深感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香港社会政治情况、香港民主发展历程、香港社会关于政制发展的各种意见,其中包括泛民主派的意见和主张,都十分了解。”
简介会上,李飞用很大的篇幅集中解释了香港人关心的决定中的五个关键点,开篇第一讲就是唯一有权提名特首候选人的提名委员会。李飞说,由四个界别等比例组成提委会的方式,有助于均衡参与和凝聚共识,最主要的是符合基本法的规定。
“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其‘广泛代表性’的内涵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规定的选举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的内涵是一致的,即由四个界别同等比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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