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毅
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新华社对外部微博“中国独家报道”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理查明,王素毅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
王素毅简历
王素毅,男,蒙古族,1961年6月出生,内蒙古土左旗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78年10月至1982年8月在山西矿业学院地下采煤专业学习;
1982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交通能源处干事、主任科员;1989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交通能源处副处长;
1992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交通能源处处长;
1996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集通铁路公司董事;
1998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集通铁路公司副董事长;
2001年8月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2003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03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在中央党校法理学研究生班学习;
2003年4月至2005年5月在长江商学院EMBA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12月任巴彦淖尔盟委副书记、盟长;
2004年7月任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3月任巴彦淖尔市委书记;
2010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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