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举报暴恐要重奖 部分地方奖金不设上限

2014-06-27 07:27 来源:新京报

  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重奖”、“快奖”,以鼓励群众举报暴恐犯罪活动。

  要“重奖”加“快奖”

  近日,一则名为《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已下发各地公安机关。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予以公布。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巡视员李克明表示,公安部下发的《通知》要求是原则性的,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奖励办法。

  他说,目前群众举报犯罪行为机制非常成熟,但当前暴恐形势比较严峻,需要在奖励机制上出台更有利的举措,公安部的总体原则是:“重奖”、“快奖”,以便捷的机制“方便举报”,以及保护举报人以“消除顾虑”。

  李克明表示,出台《通知》旨在强化全社会反恐的意识,而鼓励“重金奖励”则是在百姓举报犯罪的公民义务之外的利益驱动,“有的人可能看到反恐挨不着自己什么事,看到就赶紧跑了,但一想到有50万元奖金,就打了个电话,这可能就避免了一起重大恐怖事件的发生。”

  特殊情况可异地举报

  《通知》明确了六种鼓励群众重点举报的情形,其中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异地举报。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表示,公安机关对于暴恐活动的判断有着原则和标准,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发现自己认为的可疑行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这些信息对公安机关来说可能是大量的,但到底是不是,由公安机关来研判就行”。

  观点

  “应积极鼓励民众参与反恐”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李伟认为,公安部此举是鼓励民众参与反恐的积极举措。“鼓励民众参与反恐,不能只说一些空话,必须要有一些相应的措施。”

  他表示,鼓励民众参与反恐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国家反恐情报部门会针对商场销售人员等重点人群来发现线索,有的国家(如俄罗斯)公布了相关单位的电话,鼓励全民举报。

  他表示,“民众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出发,认为可疑就可以举报,不需要自己处理,民众举报信息的价值由专业部门来判断。”

  奖励涉恐举报 最高“上不封顶”

  近日,新疆、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多地公安机关出台奖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涉恐线索,最高奖50万元,甚至上不封顶。其中,北京最高奖励不低于4万元。

  奖金不设上限

  深圳 最高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恐线索实施重奖的通告》,举报涉恐线索,奖励2千元至50万元,对于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责编:王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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