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曾主政成都13年。图/CFP
李春城的弟弟李春明和部分亲属在成都天府新区、双流等地有多个房地产公司,这些公司在房产开发市场上并不出名,但拿地能力惊人。成都行政中心南迁前,李春明在天府新区海洋馆附近,以50万元一亩获得数百亩土地,行政中心南迁,土地价值飙升,李春明以200万一亩把该片土地倒手,获取暴利。
自1998年担任成都市副市长起,到2011年调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在成都主政13年。这期间,成都市政建设发展迅速:两次大规模旧城改造,启动城乡统筹,将成都南扩、东进等。此外,彭州石化也开工建设。
中纪委通报,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李春城许多“政绩”的背后,都有这方面的涉案的线索,涉及其弟李春明、紧随他到成都的“哈尔滨帮”、本地商人汪俊林、邓鸿等人。他们的触角涉及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政府工程、市政交通等多个方面。
4月29日,中纪委通报,李春城被“双开”,移交司法部门。
4月29日,中纪委网站通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部门。
李春城于2012年底被中纪委带走调查,是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在他落马一年多的时间里,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四川省原政协主席李崇禧也先后落马。
1998年,李春城自哈尔滨市副市长,调任成都市副市长,随后担任成都市长、市委书记;2011年调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在成都前后主政13年。
中纪委发现,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腐化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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