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国人大代表、福布斯富豪、华美集团董事长张克强
前全国人大代表、福布斯富豪、华美集团董事长张克强,2011年1月因涉嫌诈骗罪被捕,2011年底一审开庭。羁押三年、一审开庭两年后,一直没有宣判。2月2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依然不是宣布一审判决,而是开庭审理检方追加起诉的单位行贿罪。
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8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都作了无罪辩护,截至庭审当天,张克强已经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1135天。
“我不是土豪”
时隔3年多,张克强再次出现在昆明中院的法庭上。张克强,广东华美集团董事长,知名民营企业家。1993年在广州创办华美学校,在民办教育产业取得较大成功。2002年张克强及他持股90%的华美集团入股保利地产,分别列保利第三和第二大股东。
2007年,张克强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以97.5亿元排名第41位,和他并列的是恒大的许家印、比亚迪的王传福等人,马化腾排名第40位。2008年,张克强当选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一直在云南省看守所等待审判结果的张克强,以58.6亿元排名第177位。而6年前和他财富相近的王传福以219.6亿元排名第27位,马化腾以622.2亿元排名第5位。
2月21日的庭审最后陈述中,张克强称自己“生在军营,长在军营,下过乡,当过兵”。张克强说,自己1992年响应时代号召转业下海办学校,创业成功后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累计在教育、赈灾、慈善等领域捐资捐物1亿元。
张克强说,自己是一个“正直、勤奋、知法、守法,有道德情操,对社会有担当,对国家有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不是暴发户,更不是土豪”。
自称损失超30亿
2月21日深夜,经过了漫长的13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官善意的提醒,如果继续补充辩护意见,那就次日继续开庭,8名被告的律师都表示不再补充,随即进入被告人最后陈述。
张克强在最后陈述中讲述了自己命运转折点———“2011年1月12日,本人在没有与任何办案人员有过接触、连电话都没通过的情况下,在北京被云南公安人员控制。我当时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要求和律师打个电话,被制止并被抢走手机。直到半夜两点钟,公安都在要求我辞去全国人大代表。”张克强说。
张克强认为自己没有犯罪,拒绝辞职。2011年1月13日,张克强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1月14日凌晨,张克强被关进了云南省看守所。几小时后,时任华美集团常务副总裁的陈金龙接到来自银行的电话,要求提前还款——— 华美高层这才知道张克强被罢免。
“几家银行都要求提前还款,总额有6个亿。”2月22日,现任华美集团代理总裁的陈金龙对南都记者说,张克强刚被抓的那段时间,是华美最艰难的一段,而张在云南省看守所的3年,华美只能选择保守发展,多个项目停止,损失巨大。
张克强在庭审中称,3年多里华美及其旗下学校、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亿元,华美丰收持有的股票被查封,损失数十亿元。
追加单位行贿罪
2005年,青海盐湖集团建设察尔汗盐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计划募资10亿元,深圳兴云信公司投资2亿元。兴云信是云南烟草兴云公司的子公司,为国有企业。广州华美丰收公司、深圳禾之禾下公司、自然人王一虹以及兴云组成四方投资联合体,以兴云信的名义参与盐湖增资扩股。
2006年,盐湖与兴云信签约。2007年,华美丰收以8050万元收购了深圳兴云信。2008年3月11日,ST盐湖上市,兴云信持有的2.25亿股ST盐湖的总市值近70亿元。后相关交易被举报和媒体曝光,兴云公司、兴云信公司、华美丰收公司、华美集团公司多人被捕。
2011年12月,昆明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张克强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有资产盐湖钾肥的股权,涉嫌诈骗罪。检方称盐湖集团当时要求股东需为“国有企业”,张克强等通过信托方式借道国有企业兴云信入股,后又“非法收购兴云信”,诈骗国有资产。张克强一方则称,钾肥投资是向民营企业放开的,所谓“投资门槛”并不存在。
在张克强等被起诉诈骗罪两年多后,2014年2月21日,昆明中院一审再次开庭,检方追加了新的罪名:单位行贿罪。在追加起诉书中,检方称2011年提起公诉后,在审理过程中,又发现了被告单位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人作为直接责任人也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华美丰收系华美集团旗下公司,张克强为华美集团董事长。
检方称,2007年至2008年,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晓云、深圳市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为国企)经理崔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华美丰收公司贿赂,为该公司谋取非法利益,将深圳兴云信公司非法转让给华美丰收公司。董晓云收受华美丰收500万股盐湖集团股票收益权,参考价值1.04亿元,崔伟收受华美丰收送出的63万元盐湖股权,参考价值799万元。
检方认为,董晓云、崔伟触犯受贿罪,而华美丰收公司触犯刑法第393条,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单位行贿罪责任人最高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张克强已被羁押3年,宋世新已被羁押近4年。
2月21日晚近11时,庭审结束,审判长说:“本案将在评议、讨论后定期宣判。”
声音
张克强感谢法院 两次都公开庭审
此次庭审中,被告单位华美丰收公司和被告人张克强等5人的辩护律师,都作了无罪辩护。辩护方强调,之所以华美丰收公司总经理宋世新给董晓云一份500万股收益权的协议书,是应董晓云的索要,被迫无奈而采取的手段,是为了尽快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谋取”的是有效的民事合同约定的利益,是正当合法的利益,而非检方所称非法利益。其次,该协议只有甲方签章,而乙方则是空白,而且该协议早已自动终止,并未履行。
张克强的辩护人表示,张克强没有策划、组织、批准或参加所谓“行贿行为”,不是单位行贿罪的责任主体,甚至张克强对该行为“毫不知情”,且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主观故意,所以不论华美丰收公司是否被认定单位行贿罪,张克强均不应为此承担个人责任。
张克强在最后陈述中感谢了云南的政法机关,他说感谢公安没有进行刑讯逼供,感谢法院没有草率作出有罪判决,并且两次开庭都采取公开庭审,保证其澄清事实和申辩的权利,最后还感谢了云南省看守所,“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的羁押,让我平安地度过了漫长的1135天。没有出现躲猫猫,基本保证了我的身心健康。”
张克强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希望得到无罪判决。( 南都记者 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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