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办,天津市纪委对反映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无视中央八项规定,在临港生态餐厅公款大吃大喝,每月接待费近10万元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1月至6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在临港生态餐厅公款宴请86次,合计280691元。这些接待中,有三分之一为临时安排,且多次上金骏眉茶、软中华香烟、汾酒等高档烟酒,严重超出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相关规定标准。天津市纪委给予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党组副书记刘鑑,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兼办公室主任石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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