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市县区领导对家属从业等作出说明

2014-01-28 07:22 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月启动,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全面覆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民主生活会要“揭短亮丑”

  据悉,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范围主要从各地级市、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到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党员,涉及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

  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市、县(市、区)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

  此外,市、县(市、区)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

  省委常委各联系1个县(市、区)

  据悉,活动将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

  按照部署,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省委常委各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联系点,重点开展7项工作。同时,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向各地级以上市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地级市领导班子把活动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对市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县(市、区)开展活动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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