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拆迁户夫妇烧伤续:警方称其长子教唆自焚

2014-01-24 06:47 来源:京华时报

  冯哲的父亲全身90%被烧伤。京华时报记者 陶冉 摄

    冯哲的父亲全身90%被烧伤。京华时报记者 陶冉 摄

  本月15日,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西街村拆迁户冯文吉夫妇,在家门口被汽油严重烧伤。其长子冯哲曾称,事发前,开发商派人打算强行断路,双方发生冲突(本报1月21日报道)。

  伤者家属称,全身90%烧伤的冯文吉昨天中午已不幸去世。昨天,柏乡县警方对外通报,案件查明冯哲唆使父母自焚,目前冯哲及开发商两名人员已被刑拘,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警方

  夫妇长子唆使其自焚相威胁

  昨天,柏乡县警方通报称,15日上午,柏乡县一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项目方与村民纠纷导致自焚烧伤案件。经警方调查,冯文吉夫妇事发前因房产置换问题与项目方未达成一致,双方就补偿条件多次交涉谈判未果。

  事发当日,施工方在冯家东侧30余米处正常施工时,冯文吉夫妇及其长子冯哲上前阻挠,施工人员在与冯家交涉时,冯哲情绪激动,示意其父母回家拎汽油浇身,并唆使其父母以自焚相威胁,以期达到更高的补偿要求。

  后项目方临时工作人员郝某、邵某等人来到现场,与冯哲发生争执,冯文吉夫妇见状先后引火自焚,且冯文吉上前搂抱郝某,致郝某烧伤。郝某挣脱后组织人员将冯文吉夫妇二人身上明火扑灭后离开现场。

  据柏乡县公安局通报,接警后,警方和县医院120救护车迅速赶到,并将伤者送往县医院抢救,后又将冯文吉夫妇转往河北省友爱医院进行救治。据介绍,案发后,柏乡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全力救治伤者,并协调相关部门先期垫付全部治疗和相关费用。

  目前,柏乡警方已对郝某、邵某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冯文吉长子冯哲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采取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家属

  被烧伤老人冯文吉昨日去世

  昨天中午,冯哲的弟弟、冯文吉夫妇的次子冯尧发布微博称,父亲冯文吉已于中午12点左右不幸去世。另据冯家亲属介绍,冯尧母亲赵焕珍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内治疗。

  记者随后与冯尧取得联系,电话中他的语气低沉,称哥哥冯哲已经于昨天下午被警方从医院带走。针对警方的调查结果,冯尧表示不满意,“具体哪里不满意我现在还说不上来”。之后,冯尧挂断了电话。

  昨天下午4点多,冯家亲属表示,正准备将冯文吉的遗体送往殡仪馆。

  开发商

  否认断路与冯家发生冲突

  针对警方的调查结果,昨天,开发商“柏乡县荣华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荣华锦城)负责人之一张女士否认开发商工作人员郝某、邵某曾与冯家发生冲突。同时,针对冯哲此前所说开发商找来20多人欲强行断路,张女士也予以否认,并称当日只有10多名施工人员在场。

  根据事后与现场工作人员了解的情况,张女士称,事发当天上午,工人们和两辆挖掘机来到冯家东侧是准备进行正常的清槽工作,并非强行断路,“冯哲说这是他们家唯一一条路,其实他们家往南走还有一条路的,所以根本不存在断路”。

  张曾听现场工人讲述,事发前,工人们刚刚启动挖掘机,正准备下槽,冯哲和父母就从家中出来阻拦施工。冯文吉手中拎着汽油,拿着打火机,先是将汽油倒在老伴的身上,之后又倒在自己的身上,冯哲还告诉父母点火以示威胁。

  张女士说,当工作人员郝某、邵某到达现场时,冯文吉夫妇已经在身上倒了汽油,郝某等人并不知情,随后冯文吉点着身上的汽油,并上前抱住了郝某,致使郝某也被烧伤,“我事后问过郝某几次,他都说没有与对方发生冲突,之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救火”。

  根据警方说法,犯罪嫌疑人郝某、邵某均为开发商的临时工作人员。对此,张女士回应,邵某确为临时工,郝某则是公司长期聘用的工作人员,前天晚上,二人已经被警方带走。

  称就安置问题多次退让

  针对冯家与开发商的安置协议纠纷问题,张女士回应称,双方一直难谈拢并不是开发商方面经常变卦,而是村里和开发商一再退让,冯家一变再变。“一会儿提出合同要公证,一会儿又提出还要开发商100万的押金,后来又提出要126万,总之只要开发商同意他们的条件,他们就反悔”。

  据了解,事发前两天,村委会委托村民与冯家协商,并同意了此前冯家提出的置换3套房加两个车库的条件。事发当日上午,村民再次至冯家协商选房事宜,冯家则提出增加10万元赔偿金。

  张女士介绍,西街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原定于2012年底竣工,由于与冯家的拆迁协议始终谈不拢,冯家东西两侧的两栋楼始终无法开工建设,“我们把图纸都变了,冯家东西侧的两栋楼各减少一个单元,想着等楼建好后直接让冯家选现房”。张女士说,当日工人们准备清槽的地方,正是冯家东侧待建的11号楼。

  张女士还表示,对于冯哲所称开发商找人强行断路致使其父母烧伤等说法,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害,不排除之后追究其法律责任。

  律师

  冯哲刑嫌不构成故意杀人

  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认为,根据目前警方公开的消息看,从《刑法》的角度,冯哲的刑嫌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名的定性是需要多种犯罪构成的,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另外也要存在故意杀人的情节。”

  胡益华认为,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冯家在看到开发商的大型机械停在家门口后,示意其父母回家取汽油,唆使父母点火自焚相威胁,这些并不是故意杀人罪名的构成要素,“仅以此认定他故意杀人,显然证据不足”。

  胡益华认为,拆迁户看到挖掘机停在家门口,认为对方是前来强拆,挖掘机的出现激怒了拆迁户,但冯哲本身一定没有杀害自己父母的主观故意。假使在强拆情况下,冯哲提议过用自焚的方式去吓唬对方,但最终也是基于某些无法控制的原因、对方的压力或者愤怒无助的情绪下,才做出了极端的行为,“此事件中真正促成自焚的原因是出现在家门口的两台挖掘机,既然存在拆迁纠纷,出现自焚肯定是从外面找原因,说冯哲存在杀人的故意逻辑上是有问题的”。(记者 刘晓旭)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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