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决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财政部12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决定》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在法律层面落实已有的审批改革举动。
12月10日国务院再度公布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提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教育部12月初首批核准6所高校的章程,所有985高校将在明年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所有高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18)完善税收制度。
《决定》提出,推进增值税改革。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将从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
(23)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决定》提出,完善设市标准。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12月5日表示,民政部将提出对1993年制定的设市标准的修改意见,形成和完善新的设市标准。
(33)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决定》提出,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0日公布《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提出,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34)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据新京报报道,多地已经停止劳教审批。有消息称劳教废止具体实施方案有望在年底公布。
《决定》提出,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最高法11月21日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36)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决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11月25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据此制定并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37)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决定》提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近日透露,相关部门正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研究修订。
(4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决定》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12月5日表示,教育部已经完成制定考试招生总体方案,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5)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决定》提出,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住房建设部12月6日联合财政部、发改委发布通知称,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
《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阐释“渐进式”,会提前若干年预告,且每年只延迟几个月。
(4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决定》提出,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12月5日称,民政部将综合构建涵盖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制度体系框架,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这方面法规。
《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11月16日表示,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望明年初开始逐步实施。
(48)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决定》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12月5日称,全国性行业协商会明年铺开去行政化试点。同时4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逐步试点和铺开。
(5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决定》提出,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国务院12月2日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57)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决定》提出,调整理顺边海空防管理体制机制。11月23日,中国国防部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并表示将适时设立其他防空识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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