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出来以后,家属和律师正在商量案情,夏凤各在旁想着想着忍不住哭起来
刘老根与夏凤各两人从法院回到村里
夏凤各至今还保存着失踪女儿出生当日的日历,1995年5月28日
法制晚报讯 昨天下午,刘家诉求河北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一案,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进行约了一小时四十分钟。
安新县政府代理律师在庭审中表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具合法性,并对保定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等证据提出质疑,坚称自己无告知义务。
安新县政府此前称,关于刘家被抱走女儿的相关信息应向圈头乡政府,或计生、民政部门咨询。
刘家代理律师林峰认为,保定市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责成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被告上述托辞是故意推卸责任。
就上述问题等,被告代理律师休庭后拒绝接受记者采访,案件未当庭宣判。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独家获悉,刘家已经向安新县圈头乡及相关部门寄出了申请赔偿金额为159万余元的《行政赔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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