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日本航空自卫队的F-15DJ战斗机。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研究设定一个防空识别区,此举可能会加剧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近日,共同社等日本媒体报道称,中国将设定防空识别区,这一区域将会与日本在东海的防空识别区相重叠。
其实,自钓鱼岛争端升温以来,“防空识别区”一直是频繁出现在日本媒体的一个热门词汇。
防空识别区指的是一国基于空防需要所划定的一个空中预警范围,目的在于为军方及早发现、识别和实施空军拦截行动提供条件。就在10月底,多批中国军机飞越第一岛链前往西太平洋训练,日本航空自卫队就以这些军机可能进入日本“防空识别区”为由,派军机实施尾随跟拍。
防空识别区不属主权范畴
二战后,随着空中作战力量的发展,特别是以高空高速为基本特征的二代战斗机的发展,各国传统的防空体系面临较大威胁,如果还按照对方目标逼近本国领空才出动战机拦截,时间上根本无法保证。于是在本国领空之外的公共空域(即公空)划定防空识别区,就成了扩大预警空间、保证拦截时间的国际通行做法。
防空识别区是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完全是一国的单方面行为。因此从安全角度来看,该区域划定的范围越大越好。通常是以一国领海基线为基准,达到陆基雷达探测的最大距离,一般要大于或等于专属经济区范围,即200海里,但也有些国家划定到了250海里外的公共空域。
按照国际通行惯例,一旦发现不明目标进入本国防空识别区时,设立防空识别区的一方将使用全球通用G波道通讯方式,向对方进行询问和警告。同时加强雷达监控,提高防空武器系统的警戒状态,并命令空中待战的飞机前往这一区域,命令地面战斗机做好拦截准备。此外,还必须将这一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最高军事管理部门。
如果目标在防空识别区内停留时间过长,且不听从G波道通讯警告,继续沿防空识别区外沿飞行,且飞行速度没有变化,但无意进入对方领空时,一般采用跟踪飞行的方法实施监视。如果对方飞机续航时间过长,通常采取多批次轮换监视飞机的方式保持持续监视。如果不听从警告,且航行方向直逼对方领空,则可在目标进入领空时按最高军事部门命令,采取击落或者迫降手段。但如果停留时间很短,按照应急预案处置,认定为“误入”或者“无害通过”时,则不需要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由于“防空识别区”不属于国际法中的主权范畴,与“领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任何国家不能在公空范围内对飞行器行使“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行为,如果在公空击落或迫降第三国飞行器,将属于公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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