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根据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我国将通过年检、预警、信息通报公告以及责任追究等途径,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校舍排查鉴定结果要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意见强调要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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