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政府为打死人拆迁者求情 官方称为了维稳

2013-10-23 07:40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1日,太原晋源区古寨村拆迁血案现场,围满了该村的拆迁户。新京报记者 杨杰 摄  

  2010年11月1日,太原晋源区古寨村拆迁血案现场,围满了该村的拆迁户。新京报记者 杨杰 摄  

  昨日,太原晋源区政府办回应称,政府向省市两级法院发公函“恳请慎重量刑”,主要是因为当时正值两会期间,强拆者家属此前长期到北京等地上访,并有过激言论,考虑维稳压力,区政府就向法院发了公函,“主要是想督促一下法院。”

  昨日,记者通过太原强拆案死者家属孟建伟,拿到一份山西省高院今年3月8日的调查笔录。

  副区长带强拆者家属一起见法官

  “这是我在今年9月16日的庭审现场,和求情公函一起拿到的。”昨日,孟建伟透露,庭审现场,这份调查笔录和求情公函被强拆者家属放到一起,作为证据出现。

  调查笔录记录了晋源区政府向省高院发函后,一牛姓副区长和强拆者家属到山西省高院陈述情况的内容。

  调查笔录中,山西省高院法官、该案承办人董开宇首先提到,对于晋源区牛姓副区长带来的公函,他已知悉,法院对当事人双方的情况已经了解,“我不知道你们今天来,还想说些什么?”

  副区长称保安公司存在具有合理性

  晋源区牛姓副区长回应说,太原强拆案引起很大反响,是全国的通病。强拆者武瑞军的保安公司被晋源区及其他区的执法机构多次用过,保安公司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牛姓副区长称,“我今天之所以出函并交给省法院,就是作为政府,从程序上做了必要的事情,这是政府对家属的必要的负责。”

  董开宇称,因为一个个案,政府官员出面,他办了这么多年的案件,是很少见的。“审判人员在判案时,不仅要依据法律,还要考虑其他很多因素,综合考虑作出量刑。作为审判人员,我会把区政府函的意见、家属的意见向审判委员会反映,他们作出判决也会考虑这些。”

  关于调查笔录,晋源区政府办李姓主任称,区里确实有姓牛的副区长,但他不清楚该副区长有没有和强拆者家属一起去过法院。

  律师说法

  干预司法应成政府禁忌

  昨日,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苏怀东律师认为,政府公函“请求”法院判案“慎重”,但政府首先就不慎重。

  “晋源区人民政府超越了政府本身的工作职责,政府给法院发公函名义是维稳,不仅不能维稳,反而会激化受害者家属的情绪,造成另一人群的不稳。”苏怀东称,行政应当尊重司法,而不能干预司法。地方权力尊重独立审判是“法治”的应有之意,法治国家应将“行政干预司法”作为法治政府的一个政治禁忌。只有制定的法律首先得到政府的遵守和执行、老百姓才会更尊重政府、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权威。

  事件回放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强拆案,村民孟福贵被强拆者翻墙入户棒击致死。太原市政法委和晋源区公安局确认,拆迁公司委托没有拆迁资格的柒星保安公司老总武瑞军组织强拆,参加行凶的有几十人。

  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

  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公函。

  (记者 张永生)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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