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我国灰色收入超6万亿 约占GDP的12%
◎ 王小鲁 中国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
——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6倍。
——相对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和灰色收入总量仍继续扩大。
基于2012年对全国各地5344户城镇居民的家庭情况调查和最新统计数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收入分配课题组得到了以上发现。
过去八年间,课题组分别在2005年-2006年和2009年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行过两次调查,并形成了2007年和2010年两个研究报告。时隔三年,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基于2012年调查数据,作者完成了新的研究报告,试图对此作出回答。报告全文将发表于《比较》杂志总第68辑(2013年10月)。本文是报告的摘要和改写。
调查主要在18个省份(含自治区和直辖市,下同)进行,覆盖66个大中小城市和14个县的县镇、建制镇。加上其他一些小规模的分散调查,本次调查涉及27个省份。调查对象是城市和县镇、建制镇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全部调查样本数为5756个,经检验后确认的有效样本数为5344个,筛除未达标样本412个。
基于家庭收入和消费情况调查数据,作者采用模型分析方法推算全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计算收入差距和居民收入(包括灰色收入)的总量,及其在GDP中所占份额,讨论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的体制性原因,并就所需推进的体制改革提出看法。
研究结果显示,估计2011年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约为18.8万元,是统计收入的3.2倍。城镇最高收入与城镇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之比是20.9倍,更远高于官方统计显示的8.6倍。由于近年来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长显著加快,相对收入差距比2008年有所缩小,但绝对收入的差距和灰色收入总量仍在继续扩大。2011年,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
初步推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仍然主要集中在一部分高收入居民。但分析发现灰色收入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社会面临严重挑战。
过去几年灰色收入膨胀的趋势,与2009年-2010年实行的过于宽松的货币和信贷政策,以及大规模政府投资有关。在公权力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大规模介入资源配置,是导致公共资金流失、腐败泛滥的重要条件。
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体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资金管理不善、资源性和垄断性收益分配不当、要素市场缺乏规范、行政垄断扭曲分配、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公共服务部门腐败高发等六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还需要以渐进的方式坚决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设,形成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
2011年的灰色收入总量已经超过6.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12%,绝对量进一步扩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继续存在重大扭曲
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城镇居民家庭的分组人均收入数据;该数据分为七组,其中最低收入组和较低收入组各占城镇居民家庭数的10%,中下、中等和中上收入家庭每组各占20%,较高收入和最高收入家庭各占10%。表一中的“统计收入”栏即来自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居民分组收入统计数据(下同)。
从表一可看到,课题组用模型推算出的结果,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分组收入数据有显著差别,特别是高收入居民的推算收入远高出统计收入。
课题组本次调查采用定向调查的方法,以提高数据的真实性。
同时,由于抽样方法不同,作者未直接使用样本数据来推断全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而是基于比较真实可靠的样本数据进行计量模型分析,通过回归分析估算收入水平与一些主要消费特征参数之间的函数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收入水平随影响变量而变动的趋势进行模拟,据此对统计数据进行校正。其中,一个关键的消费特征参数是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的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总额的比例)。经济学界公认,恩格尔系数是一个与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变量。居民食品支出在消费支出中的比例会随着收入水平提高而递减,使恩格尔系数呈下降趋势。
根据这个原理,作者建立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间的函数关系,可以对任意一组居民收入统计数据进行检验。
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够得到某一组统计样本的相对可靠的恩格尔系数和其他相关参数,就可以用模拟的方法近似推算出该组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据此,我们可以对官方公布的分组城镇住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进行检验,以发现这些统计数据是否存在系统性误差、误差有多大,并进行校正(调查方法论的详细介绍参见财新网www.caixin.com本专题相应附件《调查方法和技术分析方法》:附件一、二、三)。
收入最高的阶层灰色收入也最多
灰色收入有从最高收入阶层向社会的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
分析结果传达出几个重要信息:
第一,推算收入与统计收入的最大差别发生在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推算收入是统计收入的3.2倍。这与2007年和2010年两个报告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但最高收入家庭的隐性收入绝对数量扩大了,相对比重也仍然占全部隐性收入的主要部分。最高收入家庭和较高收入家庭合计(占城镇家庭的 20%),占隐性收入总量的72%。由于高收入居民隐性收入中一个主要部分是来源不明的灰色收入,可以认为灰色收入的绝对量也在进一步膨胀。
第二,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的统计收入与推算收入之间的差距扩大了。根据课题组2010年的报告,2008年中等收入、中上收入和较高收入家庭的推算收入分别是统计收入的1.3、1.4和2.1倍。而根据表一数据,2011年这三组居民统计收入与推算收入的差距分别扩大到1.4、1.7和2.2 倍。这说明灰色收入有从最高收入阶层向社会的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这可能也意味着腐败之风向全社会扩散,意味着维持社会正常分配秩序的法律制度有进一步瓦解的危险。但这绝不意味着所有居民共同从腐败中受益,受益者仍然是少部分有寻租机会的人群,他们在中高收入阶层中也只是一部分人。同时,这些行为加重了其他大多数居民的负担。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