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4755万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昨日上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对13起、涉嫌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指控,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其中一起“索贿”的指控难以接受。
小推车将案卷运到法庭
昨日上午,第三法庭大门缓缓打开,穿黑色夹克,脚蹬黑色老头鞋的张曙光被带进法庭。他未戴任何械具。
视频可见,与以往媒体公布的照片不同,张曙光驼着背,原来一头黑发现已花白,特别鬓角更显霜色,身体明显消瘦。回答法官问题时,他语气平稳、缓慢,声音洪亮。
由于该案卷宗较多,开庭前,2名公诉人用超市内常见的小推车将满满的卷宗推到法庭上。
涉嫌受贿共4755万余元
张曙光,现年57岁,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曾任高铁技术引进首席谈判代表,有“中国高铁第一人”之称。
2011年底,国务院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中,认定张曙光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彼时,张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负责人请托,为解决列车使用、列车配件业务、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技术合作等提供帮助,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4755万余元。
承认各项指控并认罪
起诉书显示,张曙光涉嫌受贿案中,其中最低的一笔受贿额为3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最高的一笔则达人民币1850万元,行贿方多是民营企业。
待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张曙光指控是否属实。“属实,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张曙光没有任何犹豫地回答。
最后陈述时,张曙光称,其认罪伏法。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张曙光 1956年12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车辆专业,教授级高工。先后在上海、沈阳、北京铁路局、京津城际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道部运输局等单位任职,曾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副总设计师,多所大学兼职教授,铁路专业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1年2月28日,张曙光被停职审查。2012年4月1日被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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