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明确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

2013-09-09 15:30 来源:新华社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杨维汉、华春雨)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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