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部署北京警方查处28家产销窃听器材公司

2013-09-06 18:29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侵犯公民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为回应百姓关切,日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在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的指挥部署下,9月4日,北京警方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查处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公司28家,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收缴各类窃听窃照器材3600余件。

  专项行动期间,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针对全市可能存在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市场展开深入调查。警方查明,在海淀中关村、昌平区等电子商城内,有多个商家公开销售窃听窃照器材。这些商家售卖的窃听窃照器材体积小巧,经过“巧妙”伪装,难以发现。经缜密侦查,警方掌握了全市多个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公司,并先期固定了证据。

  在获取大量证据的基础上,9月4日,北京警方开展集中行动,出动警力160余人次,兵分三路在海淀中关村、昌平、亦庄经济开发区同步开展工作,一举查获涉嫌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公司28家,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扣押相关器材26类3600余件。经国家安全部门鉴定,这些器材均具备伪装、隐蔽窃听窃照功能,属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经审查,嫌疑人交代,被警方查获的各类窃听窃照器材均由亦庄经济开发区泰亚赛富科技公司从外地进货,后分散到各相关商户。一块伪装成普通手表的窃照器材,售价可达原来的数倍。据商贩李某等人供述,这些东西虽价格昂贵却有市场,购买的人大多用于打探他人隐私、考试作弊和不当商业竞争,甚至还有外国人购买。暴利的驱使,使不法商家不顾法律,铤而走险,难以收手。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容易引发各种违法犯罪,警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3、284条,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予以坚决打击。警方将紧盯生产、销售、使用三个重点环节,持续推进集中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警方将坚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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