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摔童案嫌犯曾自我改造拿文凭

2013-08-27 07:12 来源:京华时报

  落网后不久的韩磊。

    落网后不久的韩磊。

  韩磊在被提讯时掩面痛哭。均为视频截图

    韩磊在被提讯时掩面痛哭。均为视频截图

  这件事情到现在我解释不清楚,我就是解释不清楚,我也不想再解释什么,反正我就说一句,我不可能去杀孩子的,真的……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我从被抓以后,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韩磊边哭边说,最终泣不成声

  昨天,市一中院宣布,已对大兴摔童案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此案。此案于8月20日经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同时被诉的还有在事发后驾车带韩磊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

  韩磊至今仍然解释不清自己为什么要摔孩子,他说自己在作案后,曾无数次回想那一下到底用了多大的力气,孩子有没有危险。被提讯时,韩磊一心求死,表示自己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每天都承受着巨大压力和痛苦。

  人们为孩子的生命揪心

  经历50个小时的抢救,被重重摔在地上的女童还是没能逃过厄运。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劣迹斑斑,曾被判处过无期徒刑的韩磊。

  2013年7月23日,很多市民的心都在为一个女童的生命而揪着。这个不到3岁的女童,被人举过头顶,重重摔在地上。经过50个小时的抢救,孩子最终还是没能逃过厄运。

  警方随即展开侦查,并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韩磊。案发一天后,侦查员在位于房山区的一家温泉会所内,将韩磊抓获归案。7月25日,另一嫌疑人李明向警方投案自首。

  韩磊,北京人,今年39岁(1974年6月26日出生),曾因盗窃被判无期徒刑。韩磊劣迹斑斑,早在1989年,15岁的他就因盗窃一辆自行车被拘留7天。1992年,18岁的韩磊因打架被拘留10天,而起因仅仅是因为公交车上的挤蹭。

  1996年1月,22岁的韩磊,在丰台区伙同他人携带改锥、扁铲等工具,盗窃了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白色公爵王牌轿车。这辆轿车在当时称得上豪车,后韩磊等人以3.2万元转手卖掉。1996年10月4日,韩磊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嫌犯曾自我改造拿文凭

  韩磊知道自己是个急脾气,服刑期间,他想多学点东西,改造一下浅薄的自己。为此,他选择了文学、档案学、行政管理学,最终获得大专文凭。

  “我一直觉得自己脾气不好,从小到大都这样,容易冲动。”韩磊说,因为自己是个急脾气,他在服刑期间,想多学点东西,“我感觉自己知识不够,特别浅薄”。

  韩磊选择学习文学、档案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他说,自己对中国古典文学很感兴趣,所以首先选择了文学。因为档案学涉及一些古籍的收藏、档案的收藏,感觉像考古,所以又选学了档案学。至于选择行政管理学的原因,韩磊说,是想出狱后,能够自己搞点事业。

  2012年10月5日,韩磊通过参加劳动、参加学习等方式获得6次减刑提前出狱。此时,他通过参加高自考,获得大专文凭。

  法院审查完毕受理此案

  检察机关认为,韩磊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对于将孩子猛地摔在地上,会对孩子造成死亡的后果,主观上应该是明知的,所以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013年7月29日,市检一分院以韩磊涉嫌故意杀人罪、李明涉嫌窝藏罪对两人批捕逮捕。检方指出,当时过程很突然,两人在争吵过程中,韩磊突然将推婴儿车的女士打倒在地,随即转身把女童从婴儿车里拽了出来摔到地上,整个过程很短。

  检察机关认为,韩磊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对于将孩子猛地摔在地上,会对孩子造成死亡的后果,主观上应该是明知的,所以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起诉书显示,韩磊于2013年7月23日20时许乘坐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在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某进行殴打,后将李某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孙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李明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市检一分院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韩磊刑事责任;李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他人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韩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李明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经过对案卷的审查和对韩磊及李明的提讯,市检一分院于2013年8月20日对此案提起公诉。昨天,市一中院对此案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此案。

  生活渐上正轨就出了事

  韩磊提前出狱后,生活逐渐走上正轨。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在一次简单的停车时,自己会犯下难以被原谅的错误。

  出狱后,韩磊和朋友在山东德州林县开办了一家养羊场,靠给北京牛街市场送羊肉赚钱。他们把山东的羊屠宰完卖到牛街,收入大概每个月几千块钱。不久后,韩磊的生活渐渐走上正轨,在母亲的帮助下,他回到丰台东高地西里租了一间房。

  房屋刚租下来,就出了事。

  韩磊说,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一次愉快的朋友聚会,一次简单的停车,却让他犯下了后悔终生,也难以被原谅的错误。

  2013年7月23日晚上8点多,韩磊饭后准备和朋友一起去歌厅,他记得自己是最后一个下楼的。下楼之后,韩磊上了李明的车。韩磊说,他和李明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两人仅仅见过一两次面,关系只能说是再普通不过。

  韩磊和李明的车是最后一个到达到歌厅的,当时歌厅门口没有车位,保安示意他们把车停在路对面。韩磊看了一眼,发现对面有一个公交车站,车站的南面停了一辆黑车,黑车的后面有一个车位。

  在停车途中,韩磊和李明遇到了正在等待公交车的孙某某母女二人。李明将车停下以后,韩磊从副驾驶的位置下车,与孙某某的母亲,就停车的问题进行交涉,后来两个人发生口角。

  李明回忆说,由于当时附近有一个婴儿车,他正在琢磨车位怎么进,以避免碰到婴儿车,但正在这个时候,韩磊下了车。李明说,在韩磊摔女童之前,他没有看出任何迹象,“看不出来嚷嚷,也看不出来愤怒,结果就动上手了。”

  几名目击者称,当时以为是两个人在打架,直到韩磊把孩子摔在地上,大家才意识到出了大事。

  边逃边想那一下有多重

  韩磊逃离现场,心里一直不安,他不断回想举起孩子的一幕,回想摔下去的那一下使了多大力气,孩子有没有危险。

  韩磊回忆说,在李明驾车带他逃跑的路上,他一直在回想整个事情的经过,“我一路上就一直在想这些事情,回想自己使了多大力气,孩子有没有危险”。

  被抓时,韩磊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说,当时他在警车上,就听到警察对着手中步话机说,“人抓着了,说马上就带回来”。“这种气氛就像过去电影里看的一样,就是很严重。”韩磊说。

  在接受检察官提讯时,韩磊多次痛哭流涕,他说直到现在,他也解释不清楚整个事情的过程,“这件事情到现在我解释不清楚,我就是解释不清楚,我也不想再解释什么,反正我就说一句,我不可能去杀孩子的,真的。”对于造成孩子惨剧的原因,韩磊表示,虽然是突发的事件,但是有很多原因在里面。

  此外,韩磊还一直哭泣着请求司法机关判处他死刑,“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我从被抓以后,我这20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韩磊说,他承认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是现在最痛苦的人,但是他心里的痛苦并不比他们少,“孩子毕竟是从我手里摔下去的,我造下了多大的罪孽。”

  (原标题:市一中院正式受理大兴摔童案)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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