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7名村干部获缓刑仍官任原职,广州市纪委昨通报:
涉事村干部已停职停薪
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报道 因私分国有资产,广州市萝岗区7名村干部被判缓刑,居然在半年后仍然官任原职,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昨日,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廉洁广州”通报称,目前“7名工作人员已停职,停发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据媒体此前报道,广州市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村8名村干部因私分国有资产而被判刑(均为缓刑)。不过,时隔半年多,8名涉案村干部中有7人仍官任原职。该消息引起社会一片哗然。
8月20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对此表示,涉案村干部已被开除党籍处分,出现该留任事件更多是因存在法律漏洞,但正在服刑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显然是不合适的,现市纪委已派人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处理此事。
昨日下午,“@廉洁广州”发布微博消息:“据了解,针对媒体和网民关注的萝岗区联和街黄陂社区7名工作人员获刑后仍留任问题,近日萝岗区迅速成立工作组进行处理。目前,7名工作人员已停职,停发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下一步,工作组将按程序加强对黄陂社区工作的指导,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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